水上村秧歌队:从零起步到文化自觉 基层群众用舞蹈重塑精神生活

问题:乡村文化供给“有场所缺内容”、群众夜间活动“有需求缺载体”不少村庄较为普遍。水上村过去的傍晚时段,村民多以家务、电视消磨时间,参与性强、可持续的集体文体活动相对不足,尤其是中老年群体缺少稳定的社交与锻炼场景。如何把建起来的文化广场用起来、把群众的热情组织起来,成为村庄公共文化服务落地的现实课题。 原因:水上村秧歌队的成长,折射出基层文化“自下而上”的内生动力。队伍成立之初,缺少统一服装和音响设备,也没有固定排练条件,靠的是村民“自己动手”的共识:队员合力筹措服装费用,借用邻里设备,把院落、空地变为临时排练点。更重要的是,队伍在实践中形成了较为清晰的运行规则:强调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觉活动、经费自给,入队缴纳工本费用、遵守训练纪律,推动活动从“热闹一阵子”转向“常态每一天”。,文明实践阵地提供曲目、设备等基础支持,队员通过互教互学、录制动作视频等方式降低学习门槛,提升了队伍稳定性和传播效率。 影响:秧歌队的常态化活动,带来的改变不止于“跳得热闹”。一是带动全民健身落在日常。固定时段、固定地点的集体活动,让锻炼成为可预期的生活安排,吸引更多村民走出家门、走向广场。二是增强“老有所为”的获得感。队员中相当比例为50岁以上村民,一些原本只在旁协助的人逐步成长为领舞、教练,重新找到参与公共生活的角色与价值。三是拓展基层治理的沟通渠道。排练和演出结束后,队员和围观群众往往就近交流家长里短、互通信息、协商事项,广场由此成为村庄最便捷的公共议事与互助空间之一。四是改善乡村精神面貌。统一服装、规范队形、文明守时等细节,使群众性活动更有秩序感和仪式感,潜移默化推动移风易俗和公共文明建设。 对策:推动此类群众性文体活动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群众主体+公共支撑+规范运行”。一上,应尊重群众自发组织的创造力,鼓励以村民需求为导向的文体队伍形成稳定机制,避免“一阵风式”项目化推动。另一方面,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要在关键环节补位:因地制宜完善照明、音响、储物等基础设施,提供版权合规的曲目资源与基础培训,建立与文明实践站、文化站等阵地的常态对接。同时,建议完善安全与管理细则,明确场地使用时间、噪声控制、人员保险等事项,既保障活动热度,也维护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对于经费筹措,可探索“群众自筹为主、集体支持为辅、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渠道,在不加重群众负担的前提下提升保障能力。 前景:随着乡村振兴深化,乡村公共文化建设正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活不活”。水上村的实践表明,群众性文体活动既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社会活力的直接体现。下一步,若能在保持民间自发性基础上,引入更系统的培训与交流机制,推动与节庆活动、乡村旅游、农产品展销等适度联动,秧歌队有望从“村内自乐”拓展为展示乡村形象的公共名片。同时,随着更多年轻人返乡创业、亲子家庭参与度提升,活动形态也可能从单一表演向合唱、器乐、健身操等多元化发展,更增强乡村夜间公共空间的吸引力与凝聚力。

夕阳下舞动的扇面,丈量着新时代农民的精神高度;水泥地上踏响的节拍,奏响了乡村文化振兴的乐章。水上村的实践证明,当传统与现代融合,朴素的舞步也能勾勒出物质与精神共同富裕的轨迹。这片土地的晚霞之所以动人,正是因为它被无数平凡人的热情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