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最近有个交通事故引起大家关注,是一辆商砼车拐弯的时候没给直行车辆让路,把车撞坏了,人也受伤了。交警说转弯的那辆车要负全责。这个例子给大家提个醒,开车过路口必须遵守规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在没有信号灯和交警指挥的路口,得按规矩来让行。首先要看有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让有权先行的车辆先走;如果没有外部指挥,通行权按顺序定:右侧来车优先,转弯的让直行的,右转的让左转的;还有就是遇到有让行标志的路口,设置标志的一方必须主动让行。车辆掉头时不能挡路,危险路段禁止掉头。这些规定不是随便写的,是根据交通工程和安全实践来的。比如说“右侧优先”原则就是为了减少路口冲突,“转弯让直行”是因为直行车速快、刹车距离长。法律明确责任划分,引导司机养成好习惯,减少事故隐患。不过规则得执行到位才行。现实中有些司机因为不懂法规或者侥幸心理没给车让路,变成安全隐患。上面那个宜阳县的事故就是这样:司机没注意让行就撞了。交警说他违反了规定要负全责。 这个事故给大家传递了一个信号:任何无视让行规则的行为都可能有严重后果。路口安全是个大工程,不光靠司机自觉遵守法规还得靠管理部门多宣传、完善标志标线、加信号灯或者监控设施来规范秩序。洛阳市交警强调“减速、观察、慢行”,就是把主动防御驾驶和遵守规则结合起来了。 现在我们国家正在推进交通治理现代化,提升大家的文明素养很重要。每个人都得知道过路口的时候稍微让一下不只是遵守法律还是尊重生命。我们让出的不仅仅是通行权还有安全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