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已成为国民经济中的关键生产要素,其安全高效流通对推进经济社会数智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长期以来数据流通与安全难以兼顾的矛盾制约了数据价值的充分释放。
国家数据局印发的《关于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了当前数据科技创新面临的主要瓶颈,提出了系统性、协同性的解决方案,为推进数据科技创新指明了方向。
在关键技术突破方面,数据科技创新的核心在于解决数据流通与安全的平衡问题。
当前,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快速发展,对高价值私域数据的大规模安全流通提出了紧迫需求。
绝大部分数据特别是价值密度高的私域数据因流通风险而难以充分利用,严重阻碍了数据要素化价值化进程。
为此,《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重要渠道,建设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协同创新中心,集中力量开展数据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这充分发挥了我国新型举国体制的优势,有利于调动全社会优势力量,加快厘清重大科技问题,缩短研发周期,实现数据领域关键技术的快速突破和迭代升级。
在产业体系建设方面,数据企业是数据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
长期以来,我国在数据领域缺乏独立的产业主体和专业组织,数据科技创新缺少专业力量的支撑。
随着企业对数据要素价值认识的深化,越来越多企业将数据作为第二增长曲线,企业在数据科技创新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意见》通过组建创新联合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民营企业承担数据科技攻关任务等举措,构建数据领域产业创新体系。
这将有利于培育壮大数据科技企业,推动数据产业发展,同时激发国家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产业创新格局。
在应用创新生态形成方面,场景应用是数据科技创新的最终目标。
当前,我国数据"采存算管用"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处于相互分割状态,导致数据采而不存、存而不治、治而不用现象普遍存在,数据反而成为企业的成本负担。
场景驱动、应用牵引已成为数据要素化价值化的共识。
《意见》通过加强试验验证和规模化应用、推动数据科技创新成果高效转化等举措,打通从技术攻关、产品研发、验证测试到场景应用的全流程。
这将形成技术创新与应用普及相互促进的飞轮效应,加快数据领域应用创新生态的形成和升级迭代。
在基础支撑夯实方面,设施、人才、资金和标准等基础要素是数据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
虽然我国在信息和数字科技领域的基础支撑已初具规模,但在经济社会进入数智化发展新阶段后,数据科技领域的基础支撑仍很不健全,某些方面甚至处于空白状态,严重制约了数据科技创新生态的形成和发展。
《意见》强调要加强数据科技创新的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培养、资金投入保障和标准体系完善,为数据科技创新提供坚实的软环境和硬实力支撑。
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更是未来产业竞争的重要资源。
把数据科技创新置于“技术、产业、应用、保障”一体推进的框架中,不仅关乎若干关键技术的突破,更关乎创新体系的重塑与治理能力的提升。
面向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唯有在安全可控前提下实现高效流通,在应用牵引中完善产业生态,在基础支撑上持续加力,才能让数据要素真正“动起来、用起来、活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更可持续的创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