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保护与治理效能同步提升

面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司法服务提出的新要求,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品质榕法"建设为抓手,全年受理案件23.55万件,结案率达93.2%,交出一份司法为民的亮眼答卷。

分析显示,案件量持续增长既反映市场主体法治需求提升,也体现司法公信力增强带来的正向循环效应。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法院创新推出惠企安商行动2.0版,通过"亲清法企会商厅"等平台处理涉企诉求1650项,其首创的执行管理人模式与破产投资人库机制,为412家"僵尸企业"完成市场出清。

值得关注的是,福州在商事案件审判效率、破产办理便利度两项世行评估指标上持续领跑全省,这得益于法院将审判职能延伸至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呈现专业化趋势。

全年审结的4876件知产案件中,涉及芯片设计、生物医药等核心技术案件占比提升12%,闽东北跨区域协作机制的建立,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提供了更精准的司法保障。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司法+行政+行业"的立体保护网络,正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

在生态司法领域,福州法院构建的流域协同保护机制取得实质进展。

通过"碳汇补偿"等市场化手段,推动完成生态修复面积273亩,判决赔偿金额243万元。

闽江-敖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的实施,为跨区域生态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

平安建设方面呈现"双下降"态势:刑事案件总量减少4.72%,但跨境电诈案件实刑率高达98.85%,174名缅北电诈关联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种"总量控减、重点严打"的刑事政策,反映出司法机关精准打击新型犯罪的策略调整。

行政审判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

随着行政争议诉讼导入复议等14项机制落地,福州行政诉讼调解成功率提升2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全覆盖。

数据显示,这种"源头预防+实质化解"的行政纠纷处理模式,使重复信访量同比下降41%。

福州法院2025年工作的成绩单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担当精神。

从优化营商环境到保护创新发展,从促进对外开放到维护生态文明,从维护社会安全到增进民生福祉,福州法院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现代化国际城市建设提供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保障。

展望未来,福州法院将继续深化"品质榕法、正气榕法"提升工程,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为福州的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