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闻里讲了个事,有人因为想要赔更多钱,就专门赖在医院不走,这种情况我们叫它“挂床住院”。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女的出车祸后在医院待了429天,可实际上医生早就让她回家了,这371天都是她在那儿白占着床位。法官说,在交通事故案子里,住院时间是算赔偿多少的关键依据。所以呢,为了多要点钱,这种“挂床”的情况其实挺常见。 法院觉得这种行为特别不讲信用,根本不会去支持它。“挂床”这种行为早把法律保护的“受害者”身份给丢掉了,变成了一种投机取巧的恶意做法。法律本来就是为了弥补真正的损失,不是让人占便宜的。床位费、护理费还有假的误工费,这些都不是因为被撞直接导致的,纯粹是人自己加进去的假账。 从道德上讲,老实本分是维权的基础。受害者确实可怜,侵权人肯定得赔,但这不是让你去拼命往高了要价的借口。通过多住院来恶意加重对方的赔偿责任,本质上就是不诚实。最高法之前也把这类案例拿出来当典型说过,司法审判绝对不会向着不讲信用的人说话。法律是为了保护大家的权益,但不保护那种拿了“受害者”身份去贪心的人。 有人可能会想,医院是不是也跟他们合谋呢?其实啊,患者赖着不走医院也头疼得很。这些人通常只交最低的床位费,可医院要花的人力和管理成本比这高多了。长期占着床位还会拖慢“床位周转率”这些重要指标。一旦这些人出事了,医院又得去处理新纠纷。想把他们劝走很难,时间一长甚至成了有些医院治不好的病。法院判不给这种行为增加赔偿数额,也是在帮医院把这个管理难题给解了。 更让人担心的是,“挂床”还会带来很多坏影响。要是一个人得逞了,后面肯定会有更多人来学。现在医疗资源本来就紧张,一张病床有时候是人命关天的事。把病房当宾馆长期霸占着,不仅把急需的资源给挤占了,还会加重医保系统的负担。 打官司的时候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当然没错,但不能躺在权利上装模作样。不管最终赔多赔少或者谁对谁错,医疗资源可不能变成大家随意占便宜的地方。大家还是把医疗资源当碰瓷工具这种想法丢掉吧,这应该是公民的基本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