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洪涝灾害防治压力加大的形势,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创新性推出灾害防治激励机制,通过经济奖励激发社会公众参与风险防控的积极性。
新规的出台,直指当前防灾减灾工作中长期存在的“重救灾轻预防”问题。
分析显示,云南地形复杂、气候多样,山洪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占全国近10%,但专业监测网络覆盖有限。
2022年全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达98.7亿元,暴露出基层预警能力不足的短板。
此次政策设计突出“谁发现、谁报告、谁受益”原则,将奖励标准与避免伤亡人数直接挂钩:避免10人以下伤亡奖励5000元,避免50人以上重大伤亡事件最高可获3万元。
政策创新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建立“全民哨兵”机制,将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纳入奖励范围;二是设置“复合灾害不重复申报”的防漏洞条款;三是对受表彰地区在救灾资金分配上给予倾斜。
省应急管理厅防汛处负责人表示,该措施借鉴了四川、贵州等地经验,但奖励力度和覆盖范围属西南地区领先水平。
专家指出,此举具有多重积极效应。
一方面,通过经济杠杆调动群众参与,可扩大风险监测覆盖面;另一方面,推动形成“防优于救”的社会共识。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数据显示,灾害预警每提前1小时,人员伤亡率可降低35%。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明认为,政策实施需配套完善隐患举报平台建设,避免“重奖励轻核查”现象。
防汛减灾的成效,往往不在灾后抢险的惊心动魄,而在灾前预判与转移避险的分秒必争。
以制度化奖励激励“第一发现”和“第一响应”,是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具体体现。
让每一次及时报告、每一次果断撤离都得到认可和保障,才能把风险治理的防线织得更密更牢,在不确定的天气变化中争取确定的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