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找你借钱的时候千万把担保当成一道门槛!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你不慎给朋友做了担保人,你就得有思想准备:万一朋友还不起钱,你就得自己“背锅”。有些人为了面子,一冲动就签了字,结果不仅把自己的积蓄赔光,还可能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而锒铛入狱。像王某和冯某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他们都是因为一时心软,最后给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两起典型的案例。 先说第一起案例:王某向朱某借了29.8万元,当时说好一年还清,可到期后王某却没钱还给朱某。于是朱某就把王某告上了夏邑县法院。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阶段时,王某为了不还钱竟然装穷,于是他与朱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每年还10万给朱某。李某看不过去朋友受气,就拍着胸脯给王某写下了连带责任担保书,自愿替他还钱。可是第二年到了还款的时候,王某依旧一分钱没还。这下可好了,朱某直接拿着担保书把李某告到了法院。法院依据法律查封并拍卖了李某名下的房产用来还债。 虽然李某后来东拼西凑借了36万元把这笔窟窿给填上了,可原本是想帮朋友一把的他现在负债累累,房产也没了,征信记录也变成了黑户。多年的积蓄一夜之间就打了水漂。所以说,担保这东西可不是面子工程啊!签字那一刻起你就把法律责任扛在了自己身上。 接下来看第二起案例:某公司为了周转资金向银行贷了320万元货款,股东冯某自愿当了连带担保人。后来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了,银行就把公司和冯某一起告上了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法院最后判决公司还本付息,冯某也得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到了执行阶段的时候出问题了:法官下了报告财产令让冯某申报财产状况。结果这家伙不但没申报还偷偷把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了亲属。 当法官上门找他的时候人都不见了踪影。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最终冯某因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等到出狱那天你猜怎么着?他名下早就没剩下什么值钱的东西了。 这两个血淋淋的教训告诉我们:签字之前一定要把脑子想清楚!首先你得想明白自己有没有能力替别人还钱?担保不是什么情分是实打实的法律责任;一旦你签了字债务人跑了这钱你就得掏腰包填坑。其次你得问问自己有没有资产可能被执行?不管是房子还是车子存款股权都有可能被查封拍卖;最后你得掂量掂量自己是否愿意承担刑事风险?如果因为拒不报告或者转移财产导致坐牢那可不是开玩笑的事儿! 所以啊亲朋好友找你借钱的时候千万把担保当成一道门槛!能不签就别签;真要签就把法律责任写进合同把还款计划落到实处。千万别让情分变成坑也别让面子变成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