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家知道该咋管孩子的学习教育

近年来,因为有的监护权被放弃或执行不当时,未成年人的权益就受到了很大威胁。一名8岁女童的情况就很让人痛心,她妈妈长期虐待她,还教唆她违法犯罪,她外婆和外公也都去世了,唯一能指望的父亲还不知道在哪儿,整个家庭给她的保护体系完全崩溃了。这件事说明,有些家庭给孩子的保护功能弱得厉害,社会上能照顾未成年人的机制还有很多漏洞。司法机关就不得不插手了。当地居委会看不下去了,主动申请把这个女童原来的监护权给拿掉。法院审理后就把妈妈的监护资格给取消了,还给这个女孩指定了新的监护人。这次判决不仅阻止了虐待行为,还给孩子搭建了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法院还做了件特别创新的事,给那个负责监护的社区居委会发了一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他们设立专人负责监督孩子的情况。 为了避免孩子又掉进“没人管”的陷阱,法院把“照护”和“监督”分开来做。让孩子的舅妈具体负责照顾日常起居,居委会主要管补贴钱和协调事情。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公家看大门”、“亲戚做保姆”的合作模式。为了把事情办踏实,法院还拉上了妇联、公益组织以及民政、教育部门一起干,给孩子的生活、学习和医疗都做好保障。这次把家庭教育指导的任务从父母扩大到了公职人员身上,这是国家监护制度里很重要的一个新尝试。这不仅让公家知道该咋管孩子的学习教育,也给基层组织提供了具体的操作办法。 往后还得进一步总结经验教训,在权力转移后要长期盯着看、评估效果还要给支持。通过法律条文更细化、资源整合起来再加上社会的人都参与进来,就能把这套保护体系弄得更严密、更牢固。希望以后能通过法律进步和大家的共识推动这项工作。就像这个案子里司法创新和基层做法结合得这么好一样,不仅救下了一个孩子的未来,也给以后怎么做好国家监护提供了实实在在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