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参议院通过法案,规定只有在受到攻击或者有迫在眉睫的威胁的时候,美国总统才能未经国会授权采取行动

这事儿啊,1973年美国国会参议院通过了一个法案,规定只有在受到攻击或者有迫在眉睫的威胁的时候,美国总统才能未经国会授权采取行动。4日那天,美国参议院就有个限制总统战争权力的议案,要求特朗普在对伊朗动手之前得先拿到国会授权。结果呢,就47票赞成、53票反对,没通过。共和党在参议院那100个席位里头占了53席,这结果早就在大家意料之中了。 投票前好几位议员在那抨击美国打伊朗的行动,都说特朗普政府拿不出证据证明伊朗马上就要攻击咱们。有个叫托马斯·马西的国会议员就问,这次政府连个明白的解释都给不了,说为啥要先动手。美国总统说是因为伊朗要袭击我们,可国防部承认根本没证据表明伊朗要动手。 还有人说这仗是为了核武器打起来的。但您知道吗?就半年前咱们还被说上次打击已经摧毁了伊朗的核计划呢。美国参议院民主党领袖查克·舒默也急了,问特朗普为啥非要重蹈覆辙?为啥非要把美国往一场大家都不想要、他自己也说不清的战争里头推?依据宪法本来就是国会说了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