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马塘:喝酒不是借口也不是挡箭牌

文山马塘法庭判了一宗打人案。王某1人在KTV遇到了4个喝酒的,因为4人随地小便把他的车弄脏了,双方理论起冲突,结果4个人动手把王某打了。事情闹大后,王某把4个人告上了法庭。文山法院审理发现,这4个人一起动手打人,造成王某受伤,判定他们要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了4个人给王某赔8万。 判决书生效了,双方都没上诉。法官说,喝酒不是借口也不是挡箭牌。朋友聚会本来是件乐事,可一旦和人起冲突,帮忙打人或者默认朋友打人,都是越过了法律的底线。不管是挑起事端还是动手打人或者看着不管的人,都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严重的话还可能构成犯罪。 法律条文规定:有过错就应该赔偿。两个人以上一起打人就要负连带责任。给别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如果是残疾人或者导致死亡的还要赔其他钱。 喝酒要适量,遇到事情要冷静处理。打架成本高不仅会被处罚还会影响家庭团圆。大家都要遵守法律遇到问题好好沟通维护好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这案子的二审是杜德传法官终审是王国艳法官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