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江流域生态修复进入关键期,禁渔政策实施成效逐步显现,但非法捕捞及其利益链条仍具有隐蔽性、流动性和跨区域特点。
重庆此次集中开展专项联合执法行动,直指“捕、运、销、食”各环节,体现出从水域治理向市场治理、从单点打击向系统整治的治理思路,旨在通过持续高压态势遏制违法犯罪反弹回潮。
一、问题:非法捕捞向隐蔽化、职业化、团伙化演变,利益链条仍存 从执法实践看,禁捕水域非法捕捞行为常呈现夜间作案、分散作业、快速转移等特征,部分违法者利用省际交界、区县交界以及支流入江口等地带规避监管;同时,“电毒炸”等破坏性方式对水生生物资源和栖息环境危害极大,一旦形成规模化操作,往往伴随运输、收购、加工、餐饮等环节衔接,推动形成地下交易链条。
市场端和餐饮端如监管不到位,容易导致非法渔获“洗白”进入消费环节,削弱禁渔政策的实际效果。
二、原因:需求牵引叠加监管难点,跨区域违法成本低、发现难 非法捕捞屡禁不止,既有利益驱动,也与部分环节监管链条存在薄弱点有关。
一方面,个别经营主体以“野生鱼”“江鲜”等概念吸引消费,形成需求牵引;另一方面,江河水域线长面广、通航水域复杂,单一部门力量难以实现全覆盖、全天候监管。
加之交界水域权责交织、违法者易跨区流动,若信息共享和协同处置不到位,容易出现“边界空档”。
此外,非法渔获在运输、暂存、交易环节的隐蔽性较强,若缺乏溯源管理与精准执法,往往存在“水上难抓、市场难查、餐馆难证”的现实困难。
三、影响:损害生态修复成果,扰乱市场秩序并带来公共风险 长江十年禁渔的核心是为水生生物资源恢复争取时间窗口。
非法捕捞尤其是破坏性捕捞,会直接减少鱼类资源量、破坏生境,进而影响生物多样性恢复与水域生态系统稳定。
同时,非法渔获进入市场交易,容易造成正规水产品经营者受挤压,扰乱公平竞争秩序。
更需关注的是,“电毒炸”等方式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隐患和公共安全风险,若相关产品流入餐饮端,既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增加监管难度,影响社会对禁渔政策的信心与获得感。
四、对策:多部门联动、全域巡航与科技赋能并举,突出市场餐饮端治理 针对上述问题,重庆此次行动明确由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牵头组织,强调联合执法、全链条治理。
在水域端,行动覆盖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省际、区县交界等重点禁捕水域,并要求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联合公安、交通(海事)、水利等部门开展联合巡航,巡航范围覆盖辖区全部通航水域及交界共管水域向前10公里,巡航时长不少于30天,并在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加密执法频次,突出整治非法捕捞、“三无船舶”未清零等问题,形成持续震慑。
在手段上,行动提出“传统+科技”并行,通过无人机巡查与“长江治渔”等数字化应用提升发现能力与处置效率,同时发动群众与护渔志愿者提供线索,强化社会共治。
对“电毒炸”以及职业化、团伙化非法捕捞保持高压态势,对跨省交界水域违法犯罪会同相邻地区加强联动,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对象,推动“查处一案、震慑一片”。
在市场端和餐饮端,专项行动把水产品批发市场、涉渔餐饮场所、渔具门店等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突出打击收购、销售非法渔获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行动明确将加大沿江流域农家乐等场所监督检查力度,清理涉渔违规广告,严查以“野生鱼”为噱头的营销售卖行为,切断非法渔获“最后一公里”的变现渠道。
通过对“卖什么、怎么卖、谁来卖”的精准监管,倒逼经营主体守法合规,推动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闭环治理态势。
五、前景:从阶段性整治走向常态化治理,禁渔成效有望进一步巩固 从治理趋势看,长江禁渔工作正由“政策落地”向“机制固化”深化。
此次专项行动以三个月集中攻坚为抓手,兼顾重点时段、重点区域与重点环节治理,有助于在短期内形成强震慑,并在跨部门协同、跨区域联动、科技赋能和公众参与等方面积累可复制经验。
下一步,若能进一步强化案件线索共享、涉案物品处置与源头管控,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约束和溯源管理,同时加强对合规水产品供给与消费引导,禁渔政策的综合效益将更为稳定,水生生物资源恢复的窗口期也将得到更充分保障。
长江禁渔是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生态工程。
重庆此次专项行动既是对前期成果的巩固,更是对长效机制的探索。
随着执法手段的不断升级和监管体系的日益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长江母亲河必将重现水清鱼跃的生态美景。
这不仅需要执法部门的持续努力,更需要全社会形成保护共识,共同守护这一江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