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一男子无证驾驶电动四轮车被罚款2200元

2月28日上午,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莱芜区大队的民警在长勺路嬴牟大街路口发现了一辆电动四轮车。济南的张某,也就是张某某,被发现驾驶这辆电动四轮车行驶。经检查,这辆电动四轮车是机动车,却没有依法登记上牌。它的前号牌是“电D91888”,后面的号牌却是“某某电动车行”,明显是私自拼凑的。张某不仅无证驾驶机动车,还让这辆车违法上路。这次行动给辖区内的三四轮车整治工作带来了沉重打击。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莱芜区大队严厉处罚张某,给这辆电动四轮车予以扣留处理,还要给他罚款2200元。因为规定只有景区、厂区等特定封闭场所以内才能使用这种车,严禁上路行驶。张某无视法律法规,给自己惹上麻烦。 警方提醒:驾驶车辆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不仅给自己造成损失还会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