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这个地方以前有几个女老板,干的都是些歪门邪道的事。辽宁丹东一直在搞扫黑除恶,把不少坏家伙都抓起来了,给老百姓平平安安过日子。 有个叫孙某的东港人,就是搞不正当经营的。她没正经生意做,就想招一帮人开按摩店赚钱。她通过劳务市场、网络这些渠道,把3名外地女子招过来,安排到她开的两家店里,还有董某租的另一家店里干活。她自己管这三家店,定了价钱和规矩,还把钱收起来分给大家用。为了躲开检查,孙某还给店里都配了对讲机。她让董某和张某在外面盯着、送人,把所有环节都管得紧紧的。就这么一个多月时间,她就通过这行非法挣了4万多块钱。 后来相关部门查到了这个事,马上开始调查。检察院在审案子的时候觉得有点不对劲儿,就给警方提了建议,还补上了不少证据,最后还把漏网之鱼给抓了起来。最后法院判决,给她判刑了,手下的董某、张某也都受到了处罚。 还有一个叫陈某的振安人,她跟杨某合伙在丹东开了家旧货店。表面上看是做旧物生意,其实是在干违法放贷的勾当。她们根本没有营业执照,专门找家里有难处的人下手。陈某是这个团伙的头儿,把程某、隋某这些人都纠集到了一起。她们放贷的时候都不说清楚条件,而是通过签阴阳合同、虚假协议这些手段坑人。 有一回她们听说孙某的父亲生病了,家里没钱治病,还有一套学区房。她们就想把那套房占过来。她们主动找孙某借钱8万,说手续简单放款快。把孙某哄信了之后,又骗她去办房产抵押公证。那个公证里有个陷阱写得明明白白:就算孙某不在场,陈某也有权把房子卖了或者过户给别人。孙某着急用钱没细看就签了字。 后来孙某还不上钱,陈某就用这个公证把学区房过户到自己名下了。为了赶人走,她还经常带人去威胁孙某一家。最后相关部门查出来了这个团伙的违法行为。经丹东振安区检察院起诉后法院审理判决:陈某因为诈骗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了,手下的那些人也都受到了惩罚。 这两个女人靠着歪门邪道挣钱、扰乱秩序最后都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这就告诉我们不管是谁只要犯法就一定会被抓。现在这两个团伙都被彻底铲除了,丹东的社会秩序越来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