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岁国企女高管贪腐案警示录:4900万元受贿背后的权力失控

问题—— 近期播出的央视《警钟长鸣》系列节目预告披露,鞠某曾因履历突出,年轻时就走上重要岗位,负责管理规模较大的国有资产;但随着职务上升、资源向其集中,其在工程项目、资金安排、合作准入等环节拥有较大裁量权,逐渐把本应用于服务企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审批权当作个人“筹码”,以权谋私、以权纳贿,最终收受财物共计4900万元并被判刑。该案反映出国企部分领域仍存在权力配置与监督约束不匹配的问题,一些关键岗位在“能批、能定、能拍板”的链条中,廉洁风险容易聚集并被放大。 原因—— 一是权力过于集中、制衡不足。在项目审批、合作选择、资金支付等高频高额事项中,若授权边界不清、流程不够透明、集体决策流于形式,个人就可能在“看不见的角落”形成事实上的决定权,进而产生寻租空间。二是制度执行偏软,监督未形成闭环。少数单位关键环节内控薄弱,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业务监督衔接不紧,发现问题往往停留在提醒层面,追责问责力度不足,导致违规从试探走向习惯。三是思想防线失守,侥幸与功利叠加。节目呈现的悔恨细节表明,当个人把荣誉当“护身符”、把岗位当“资本”,在诱惑面前就容易降低自我约束,由“小节不守”滑向“底线失守”。四是社会关系与利益围猎更趋隐蔽。国企掌握关键资源,市场主体围绕项目、资质、采购等“围猎”动机强;若干部交往边界不清,容易被“情感牌”“熟人局”裹挟,形成权钱交易链条。 影响—— 此案对国企改革发展与市场秩序造成多重负面影响。其一,危及国有资产安全与企业经营生态。审批权被私用,可能使项目决策偏离效益原则,造成低效投资甚至重大损失,拖累企业发展。其二,破坏公平竞争环境。通过权力“开口子”换取利益,会挤压守法合规企业空间,诱发“劣币驱逐良币”。其三,损害干部队伍形象与社会信任。个别“明星干部”落马的反差,容易引发公众对制度执行力的质疑,也提示各地各单位必须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及时修补信任。其四,警示“关键少数”责任更重。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也要管好分管领域的制度建设与执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对策—— 首先,完善权力清单与流程再造,压缩寻租空间。对项目立项、招标采购、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重点领域细化权限边界和审批条件,推进“阳光审批”和全流程留痕,做到可追溯、可核验。其次,强化集体决策的刚性约束,防止“个人说了算”。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等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严”及时纠偏,避免集体决策被架空。再次,构建穿透式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务、内控等部门协同发力,围绕资金流、合同流、票据流、物流等关键数据开展交叉核验,对异常交易、关联方往来、价格偏离等风险信号及时预警。第四,抓实干部教育管理和廉洁文化建设,把防线前移。对年轻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加强常态化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健全任前廉政谈话、轮岗交流、离任审计等制度,强化“八小时内外”监督,推动形成自觉守纪的价值取向。第五,严肃查处利益输送与围猎行为,推进源头治理。既惩治受贿者,也依法依规查处行贿及中介掮客,健全行贿人“黑名单”等约束机制,斩断利益链条。 前景—— 从近期披露案例看,国企反腐仍需保持高压,并更向制度治理和治理能力提升延伸。随着国企深化改革、资本运作与重大项目增多,权力运行的专业性与隐蔽性增强,监督也必须同步升级,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转变。可以预期,围绕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专项治理将持续推进,数字化监督、穿透式审计等手段将加快应用,推动国资国企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廉洁合规与风险可控。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权力的出发点是为人民服务,一旦失去敬畏、忘记责任,就可能被用来谋取私利。鞠某的案例再次表明,无论曾经多么优秀、拥有多少光环,一旦走上腐败道路,结局只能是自我毁灭。这对领导干部是深刻警示:慎权、慎独、慎微不是口号,而是必须守住的底线。唯有保持清醒、坚守廉洁底线,才能不负初心,不负人民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