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有户人家在门口修建了绝户坡,让经过的女子骑车摔倒,结果1个月后坡就被拆除了。有些人就是爱搞特殊,哪怕占点小便宜也要满足自己。这种做法背后的心态往往很盲目和自私,只图自己方便,不管别人感受。即使对他人造成影响也装作看不见,等到出事了才开始辩解。其实这家修坡就是为了方便推电动车进屋,毕竟家里没地方停车。不过周围邻居也有别的办法推电动车进去,比如用铁皮挡板临时停车。现在电动车不怎么丢,大家也懒得每天都费劲往里推。 问题在于做事不能只顾自己,得多考虑别人的感受和通行安全。比如说在自家院子里弄个斜坡没问题,但要是在公共区域修斜坡,甚至挡住路人的路就不合适了。特别是修得歪歪扭扭的话,容易让人看不清路,导致骑车的人摔倒。幸亏那位女子摔得轻没受伤,要是摔断腿骨折那就麻烦大了。 责任肯定得落在这家人头上,他们肯定会觉得冤枉不愿意赔还跟受害者吵架。与其到时候后悔不如一开始就做个合理的台阶避免麻烦。大家怎么看这种只顾自己方便的做法呢?觉得值得反思改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