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北京一个叫贺某的工人在某网络科技公司的门店搞食品加工。结果发现自己的劳动合同是跟第三方物流公司签的,工资发不全,社保也不给交。贺某前后跑了仲裁又打官司,最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这家公司是“假外包、真派遣”,把他的责任推给了物流公司。这事儿背后是制度衔接不上,加上企业为了省钱或者不想交社保才这么干的。现在平台经济发达,外包和派遣的界限本来就模糊,再加上层层转包转派,工人的工伤保险和工资都没保障。 这个案子给全国人民做了个榜样,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了典型案例。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案子判完之后给涉事公司发了个司法建议,一共提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把派遣和外包这两个用工形式给分清楚;二是控制派遣的比例,把流程弄正规点;三是建管理台账,“谁用工谁负责”这个责任得压实;四是推动公司建工会,让工人说话有地儿。法院还把这个建议抄送给了北京市总工会。工会那边收到以后马上给相关企业发了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催着他们依法用工、交社保。这一套“法院+工会”的做法,叫“一函两书”,把司法裁判和工会监督连在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合力来预防和化解纠纷。 以后咱们还得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对于平台用工这种新形式得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咱们要多鼓励各地学一学这种多元解纷的模式,加强部门协同。劳动关系规范不规范、和谐不和谐,不光关系到经济发展,还关系到社会稳不稳定。在新业态不断出来的时候,光靠法律不行得靠大家一块儿努力才行。这个案子里的司法和工会联动给解决用工乱象提供了一条路,也为建设更公平的劳动环境加了一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