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气象部门最新监测显示,一股强冷空气正自北向南快速推进,预计明天早晨起自北而南影响全省;这次寒潮过程具有降温幅度大、降水相态复杂、风力较强等特点,将对全省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从气温变化看,本轮寒潮带来的降温幅度显著。日平均气温过程降温可达8℃至11℃,其中22日早晨将迎来本轮寒潮最低气温。全省大部地区最低气温零下1℃至零下4℃之间,山区更低,达零下4℃至零下7℃。这样的温度跌幅在冬季并不多见,对群众生活和社会运行都将产生直接冲击。 降水上呈现明显的地域差异。19日浙中北地区率先出现小雨,浙西北山区夜间转为雨夹雪或雪。20日起,雨雪范围更扩大,浙中北和丽水北部山区普遍出现雨夹雪或雪,其中高山区局部达到中到大雪量级。浙中北平原部分地区也将出现雨夹雪或小雪。这种复杂的降水相态对交通运输、电力供应等基础设施运行构成挑战。 风力条件也不容忽视。19日至21日,全省沿海海面将出现8至10级偏北大风,内陆地区5至7级阵风,江河湖面和高山区局部达8至9级。强风与低温叠加,将加剧体感寒冷程度,增加户外活动风险。 低温冰冻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威胁需要注重。气象部门指出,持续的低温环境易增加心脑血管疾病、呼吸道疾病等的发病风险。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由于身体抵抗力相对较弱,更容易在极端天气中出现健康问题。此外,22日早晨的严重冰冻将导致道路结冰,增加交通事故风险,需要有关部门提前做好防滑处理。 面对这次强寒潮过程,各地各部门应提前启动应急预案。电力、供暖、交通等部门要加强设施巡查维护,确保能源供应和交通运输畅通。农业部门应指导农民做好农作物和畜禽防冻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医疗值守,做好应急救治准备。社区和基层组织要关注独居老人和困难群众,确保他们度过难关。广大市民应及时增添衣物,减少不必要的户外活动,特别是避免在冰冻路面上行走。 从气象规律看,这次寒潮过程虽然强度较大,但持续时间相对有限。21日降水停止后,虽然气温仍将保持低迷,但冷空气的主体影响将逐步减弱。预计23日以后,气温将逐步回升,全省天气形势将趋于平稳。
此次寒潮既是对城市应急能力的考验,也提醒人们冬季灾害的多重影响;做好预警响应和隐患排查,才能保障交通安全和群众生活秩序。面对严寒天气,科学防范与协同应对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