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然而,职务犯罪这一"毒瘤"不仅腐蚀国家公权力的廉洁性,更通过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方式破坏市场秩序,对守法经营的市场主体造成严重损害。
当前,一些公职人员利用审批、监管、执法等职权为特定市场主体"开绿灯",形成"靠关系办事、用金钱开路"的潜规则,导致不守法企业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而守法企业的生存空间被严重挤压。
这种现象不仅直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民营企业财产损失,更从根本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基础。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对营商环境的危害,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将追赃挽损工作作为案件办理的重要环节。
该院坚持"惩处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的原则,在依法对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定罪量刑的同时,通过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精准追查涉案财物流向,全力追缴违法所得。
这一做法既体现了对犯罪的严厉打击,也体现了对受害市场主体权益的切实保护。
追赃挽损工作的深层意义在于破除利益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职务犯罪形成的"利益链""关系网"会严重扭曲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现象频发。
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追赃挽损中不仅追缴犯罪分子的个人非法所得,更注重斩断职务犯罪背后的利益输送链条,对通过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予以坚决纠正。
同时,该院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司法原则,严厉打击行贿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滋生。
这一系列举措形成了对职务犯罪的全链条打击,有效清除了市场竞争中的"灰色地带"。
通过强化追赃挽损工作,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营商环境的优化升级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这些司法实践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营商氛围。
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市场信心得到有效稳定,市场竞争秩序得到根本改善。
营商环境好不好,关键看规则是否公平、执行是否有力、权力是否在阳光下运行。
把追赃挽损贯穿职务犯罪治理全过程,既是对公共利益和企业权益的有效修复,也是对市场秩序的有力重塑。
以法治手段持续清除“灰色利益”,让守法经营者不吃亏、让违法者得不偿失,才能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基础与制度底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