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朱雪芹呼吁完善生育保障体系 重点支持青年高学历群体婚育需求

问题——生育保障“覆盖不全、衔接不畅、待遇不均”仍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当前,适婚适育人群结构更趋多元,就业形态加速变化,灵活就业、平台用工、劳务派遣等成为不少年轻人的职业起点。同时,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等群体学习和培训周期较长,处于适龄婚育阶段却尚未形成稳定参保与待遇享受路径,导致生育医疗费用负担和津贴预期存不确定性。部分特定用工形式人员在生育津贴计发上还可能面临“基数偏低、待遇缩水”的现实困扰,降低了生育保障的可及性与激励效应。 原因——制度覆盖边界与新型劳动关系变化存在“时间差”。一上,生育保险与职工参保体系长期深度绑定,而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流动性强、用工关系复杂,参保缴费渠道、责任主体界定以及跨地区转移接续等环节仍需继续优化,导致部分人群制度上处于“可参但不易参、参了不一定稳”的状态。另一上,硕博研究生等青年群体虽具备生育现实需求,但因尚未正式就业,往往缺乏与单位参保体系相衔接的生育保险保障,学习周期内更容易出现保障断档。再者,住培学员、劳务派遣员工等人群的工资结构、发放主体与统计口径多样,若简单以挂靠单位平均工资作为津贴计发依据,易产生与个人实际收入和贡献不相匹配的偏差。 影响——保障缺口会放大“生育成本预期”,并对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形成掣肘。生育不仅涉及医疗服务支出,也关联休假、津贴、就业稳定与职业发展等综合因素。若生育保险覆盖不足或待遇测算不合理,容易加剧年轻群体对“生育影响职业”的担忧,促使部分人推迟或放弃生育计划。对高学历青年和专业技术人才而言,求学与培训阶段的保障缺失可能造成“错过窗口期”的风险;对流动性更强的新就业形态从业者而言,制度获得感不足则会削弱其在城市长期生活与生育的信心。长远看,这类结构性障碍若不能及时化解,不利于稳定预期、提振生育意愿,也会影响劳动力供给质量与社会保障体系可持续运行。 对策——从“扩面、提质、促公平”三上发力,织密生育保障安全网。有代表提出,应研究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逐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确保其依法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与生育津贴待遇,进一步强化制度的普惠性与兜底功能。针对沪高校、科研院所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等适龄婚育但尚未正式就业的青年群体,可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的专项支持政策,推动其生育医疗费用获得合理解决,减少因学业周期与参保机制错位带来的保障空白。对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劳务派遣制员工等特定用工形态人员,应完善生育津贴计发机制,研究形成更加科学的计发基数方案,避免因平均工资口径偏低或不合理导致待遇缩水,增强政策公平性与可预期性。 前景——以制度精细化提升获得感,推动形成“敢生、能生、愿生”的政策环境。随着就业形态持续演变与人口结构变化加速,生育保障制度需要与时俱进,既要在覆盖范围上补短板,也要在待遇测算、转移接续、资金统筹各上增强制度韧性。通过扩大生育保险覆盖、强化对特定青年群体的政策支持、提升津贴计发的科学性,有望进一步稳定适婚适育人群预期,减轻家庭生育负担,促进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更加精准地回应民生关切。同时,这也将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

生育意愿的提升离不开制度保障的托底与公平。面向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和高学历青年等群体的现实需求,推动生育保险更广覆盖、更精准施策、更合理核算,不仅关乎个体家庭的获得感,也关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与社会活力培育。把政策落点对准痛点、把制度设计做得更细更实,才能让“愿意生”更有底气,让“生得起、养得好”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