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给社会组织分了个类根据信用等级来管

湖南最近搞了个新动作,给社会组织分了个类,根据信用等级来管。湖南省民政厅发了个《办法》,打算用这个新法子,把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社会监督这几方面都联合起来。 这事儿主要是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他们用“信用湖南”平台和社会组织管理系统的数据,把定量和定性分析结合起来,给每个组织算分定等级。 评估体系的内容包括诚信建设、社会责任、日常监管还有遵纪守法。总分由基础分、加分和减分组成,最后能把组织分成A、B、C、D四个档次。 民政部门要根据这个等级来决定怎么管。对A级的单位就比较松快,办行政许可或审计的时候可以“容缺受理”,也不用老是催着补材料;对B级的多是提醒提醒、辅导一下;对C级的就得约谈一下还得整改;D级的限制就多了,连拿财政资金和参与招投标都受限制。 同样条件下,A级的单位能优先拿到政府的服务合同或者项目资金。 这个《办法》还特别强调要保护好这些信用信息,投诉举报的渠道得畅通,处理流程也得规范。等级不是死的,只要情况变了就得随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