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后,最高人民法院迅速跟进,将其列为2025年重点工作。2月4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系统介绍各级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上的举措与成效,回应了社会对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关注。 平等保护是规范涉企执法司法的核心原则。最高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表示,各级法院认真落实“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要求,对不同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此原则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要求,也是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最高法院及时制定发布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更细化裁判规则,指导各级法院更好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通过发布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典型案例,强化示范效应,推动依法平等保护落到实处。 清理政府拖欠账款是保护中小企业权益的重要抓手。数据显示,各地法院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结案9166件,执行到位311.42亿元。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参与市场活动,同样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通过司法途径推动清欠,有助于维护契约精神和市场信用,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防止大企业挤压中小企业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最高法院严格落实“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防止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以大欺小”。全国法院直接适用该司法解释审结709件案件,帮助中小企业收回账款19亿元。沈阳两级法院妥善审理某大型国有企业与多家中小民营企业的买卖、租赁合同纠纷100余件,对其利用优势地位设置的歧视性格式条款不予支持,依法保障了中小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有关案件显示,司法在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相对弱势市场主体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拓宽融资渠道是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路径。各地法院围绕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制度机制,深化审判实践。上海法院与金融机构合作建立“企业涉诉信息澄清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涉诉信息说明服务,并通过联合征信平台向金融机构等提供企业涉诉信息查询服务8万余条次,为涉诉企业澄清情况、消除误解,帮助2000余家企业获得近30亿元融资。这一探索通过司法与金融协同,减少信息偏差带来的融资阻碍。 推动企业重生与出清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必要举措。各地法院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执行工作与破产制度衔接,依法盘活被查封、冻结财产。通过“能救则救、该退则退”,助力1481家企业重获新生,推动2.9万家“僵尸企业”依法出清,促进资源流向更有效率的领域。这既为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争取了机会,也为新企业、新产业腾出了空间。
司法平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规则,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支撑;最高人民法院此次专项行动聚焦企业反映集中的难点问题,通过完善规则、强化执行和发布典型案例,推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取得更可感的进展。随着司法保护与市场诚信机制更协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有望持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