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近年来,随着电商平台快速发展,商标侵权案件增多。一些经营者通过更换平台、变更经营主体等方式规避监管,扰乱市场秩序。本案中,漳平市某百货店经营者黄某已被福建高院认定侵权后,仍在其他电商平台继续销售仿冒立白公司“好爸爸kispa”商标的洗衣粉,情节较为严重。 原因:法院调查显示,黄某的行为具有明显的重复侵权特征。一上,涉案商品包装、名称各上与正品高度相似,容易误导消费者;另一方面,黄某明知侵权的情况下仍持续实施同类行为,主观恶意较为突出。同时,电商平台的匿名性、跨地域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侵权成本,增加了治理难度。 影响:此类侵权行为不仅侵害品牌方的合法权益,也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立白公司为国内知名日化企业,“好爸爸kispa”商标经过长期市场培育,已具备较高知名度。侵权行为可能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并削弱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 对策:针对恶意、重复侵权,司法机关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打击力度。本案中,杨浦区法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性质、主观恶意程度及侵权获利等因素,判决黄某赔偿4万元,明显高于一般法定赔偿水平。该判决表达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侵权成本的明确信号,也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参考。 前景: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关法律规则健全。2021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继续明确了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随着司法实践持续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有望在遏制重复侵权、改善市场环境上发挥更大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关系到创新与品牌成长的基础。对“换平台仍售假”等重复侵权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既回应个案公正,也重申市场规则:试图以侥幸突破法律底线,最终将付出远高于不当收益的代价。持续提高违法成本、完善协同治理,才能让守法经营者安心投入、让消费者放心选择,推动市场环境在法治框架下更加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