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追不上跑步冠军,结果被石头砸伤了

花园小学一年级的新生小明,跟小亮开玩笑说自己是跑步冠军,小亮不服气便开跑,小明追了上去。为了不被抓到,小亮在操场上东奔西跑,还故意冲着小明吐舌头气他。小明追不上小亮,心情急躁之下,捡起地上的石头向小亮砸去。结果没打中小亮,反而把路过的小静给砸伤了。小静腿上的皮被石头打破,血流不止,同学们把她送到了校医室。 这件事让小明吓呆了,他这才意识到自己闯了大祸。道法小博士提醒低年级的同学们,追逐打闹时难免会碰撞到对方,但使用石头攻击别人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几年前,就有一个相似的案例发生在课外托管班中。有个叫小熊的学生,用铅笔盒向同学小飞砸去,结果把小飞的眼睛打伤了。这个事件让小熊和他的家长承担了法律责任,给小飞赔偿了18万余元的治疗费用。 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时不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要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这次事件中,小静被小明打伤是因为小明还不满8岁,因此他的父母需要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