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消费市场稳步增长,国家电影局与商务部近日联合启动"电影+"消费综合试点工作,旨运用电影对消费增长的拉动作用,促进电影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当前,电影作为重要的文化消费载体,在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拉动内需增长上具有重要作用。然而,传统电影消费模式相对单一,主要集中影院观影环节,产业链条有待深入延伸。此次试点工作的启动,正是为了打破这个局限,推动电影消费从单一观影向多元生态转变。 根据工作安排,北京市朝阳区、吉林省长春市、上海市虹口区、江苏省无锡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福州市、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湖北省宜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重庆市两江新区、四川省成都市、陕西省延安市、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等16个城市入选试点。这些城市分布在全国东中西部,具有较强的经济基础和文化消费活力,为试点工作的推进提供了良好基础。 试点城市将在五个上重点开展工作。一是培育电影观影消费增量,通过创新放映形式、丰富影片供给等方式,吸引更多观众走进影院。二是推进影院消费提质创新,鼓励影院开发特色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三是创新扩大电影衍生消费,推动电影周边产品、主题餐饮、文创商品等衍生品开发,形成完整的消费链条。四是深入打造"电影+"消费品牌,整合电影与旅游、餐饮、零售等产业资源,创造新的消费场景。五是探索"电影+"消费监测,建立科学的数据统计体系,为产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这一试点工作的推进,将有助于进一步延长电影产业链、价值链和消费链。通过充分起到电影的创意引领、涵养心志、汇聚人气作用,电影消费有望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同时,试点工作也为全国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有利于形成电影消费的全国联动效应。 从长远看,"电影+"消费综合试点的启动,反映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方向。在新发展阶段,文化消费已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通过试点工作的推进,电影产业将逐步形成观影、衍生品、主题消费等多层次、多维度的消费生态,进一步激发文化消费潜力,促进电影市场的繁荣发展。
"电影+"试点不仅是文化产业的创新探索,更是培育新增长点的战略布局。这场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实践——既丰富了群众精神生活——也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能。其经验将为文化领域供给侧改革提供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