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启动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专项工作 逾期未认证将暂停发放

为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河南省社会保障部门近日向全省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发出提醒,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过定期认证,确保社保待遇真实、准确发放,防止冒领、重复领取等违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多类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均需纳入认证范围。具体包括按月领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按月领取遗属生活补助费的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以及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等。这些群体覆盖养老、工伤、遗属等多个社保险种,规范开展认证是确保待遇发放准确的重要保障。认证周期根据不同待遇类型分别设置。其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和工伤人员的认证周期为365天,即每年认证一次;领取遗属补助和工亡抚恤金的人员认证周期为180天,即每半年认证一次。需要注意的是,未满18周岁的遗属和抚恤金领取人员不设认证周期。每个认证周期内,待遇领取人员至少需认证一次;每次认证成功后,认证周期将自动顺延。为方便群众办理,河南省社保部门提供多渠道认证方式。线上渠道包括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河南社保APP、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以及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均支持人脸识别等方式,操作相对便捷。对不熟悉智能手机操作的老年人,可由子女或亲友协助完成认证。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自助认证的人员,可联系当地社保经办部门申请人工认证服务。对在境外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也可通过指定渠道远程认证,保障其正常领取待遇。认证要求具有刚性约束。按规定,超期未完成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将被暂停发放待遇。已暂停人员如在每月24日前完成认证,社保待遇将于次月恢复发放,并从停发之月起补发。社保部门同时强调,资格认证全程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待遇领取人员办理自助认证时注意信息安全,不向任何机构或个人泄露个人信息、金融账号等敏感信息,谨防诈骗。

社保待遇事关千家万户,资格认证虽是常规环节,却直接关系待遇精准发放和基金安全;把认证要求说明白、把办理渠道落实到位、把特殊群体服务到位,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才能让制度既公平也便利。对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来说,按时完成认证既是在维护自身权益,也是在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