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加快建设科技强国的战略背景下,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于2月13日发布《关于"十五五"期间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26〕9号),这是继今年初出台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后,相应机构推出的又一重要配套措施。 政策制定的深层考量源于当前科技创新面临的现实挑战。随着国际科技竞争日益激烈,高端科研仪器设备自主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愈发凸显。数据显示,我国重点实验室约70%的高端科研仪器依赖进口,而高昂的关税成本成为制约科研创新的重要因素。此次公布的免税清单精准对接了这个需求痛点。 根据通知规定——自2026年起——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各级学校等五类单位进口清单内商品将享受关税减免。不容忽视的是,政策覆盖范围较"十四五"时期有所扩大,新增了党校(行政学院)和图书馆两类主体。分析人士指出,这一调整说明了国家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提升的战略布局。 在具体实施层面,政策采取了分类管理的创新模式。附件清单将免税商品细分为15个类别,其中前14条针对科研教育机构,第15条专门规范出版物进口单位的免税标准。这种精细化设计既确保了政策红利精准直达创新一线,又有效防范了税收优惠被滥用的风险。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此项政策的出台恰逢其时。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王明表示:"在全球供应链重构的背景下,通过税收杠杆降低创新成本,有助于增强我国在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领域的竞争力。"特别是对高校和新型研发机构而言,设备采购成本的降低将直接转化为科研产出提升。 从国际视角看,此类税收优惠政策已成为各国支持科技创新的通行做法。美国通过《研究实验税收抵免法案》为企业提供研发税收减免,欧盟则设有专门的"知识转移免税计划"。我国此次政策的特色在于将科研机构和教育单位纳入统一支持体系,形成了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政策闭环。 展望未来,"十五五"期间科技创新税收政策体系还将持续完善。据接近财政部的消息人士透露,下一步可能推出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项税收支持措施,与现有政策形成梯度支持网络。随着政策红利的逐步释放,预计将带动超过千亿元的科研设备进口规模。
科技创新是国家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而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保障。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的进口免税清单,不仅是一项具体的税收优惠措施,更反映了国家对科技创新的战略重视和制度支持。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的时代背景下,只有提升创新环境、降低创新成本、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为建设科技强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