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乱穿马路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我给大家讲个故事。有个湖南常德的老人叫老李,他急于去幼儿园接孙子,没走人行横道,就直接横穿马路。老李趁着车流的空隙还突然加速跑过去。当时小黄骑着电动自行车送外卖,他正在低头看手机,结果没注意到前面有车,也没看到老李横穿马路。两个人就撞上了,小黄摔倒在地受了重伤。交警认定老李负主要责任,小黄负次要责任。小黄的伤势被鉴定为十级伤残,需要花很多钱治病和赔偿损失。后来双方因为赔偿问题谈不拢,小黄就把老李告到了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人老李乱穿马路是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要承担大部分责任。法官把小黄的各项损失算下来一共是20万余元,判决老李赔偿70%的费用,也就是14万余元。这次判决明确告诉大家一个道理:行人如果因为自己的过错导致别人受伤了,同样要负责任。这样的判决不仅保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也提醒大家在马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 3月19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这事儿告诉我们,无论是开车还是走路,都要遵守交通规则,这样才能保证大家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