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3月31日到2025年5月19日期间,一名姓黄的受害人给肖某支付宝账户扫码转款总共1404笔,金额达到了1345418元,扣除肖某还回去的640元,他实际到手1344778元。肖某把这笔钱都花在了网上抽奖、赌博、游戏充值和日常开销上。这一切要从2023年3月说起,江西的肖某在某社交平台上伪装成女性,并且和黄某相识。肖某自称离异还带着个女儿,之后就以生病、还房款、银行卡被冻结等各种理由找黄某借钱。为了不让黄某起疑心,他甚至还冒充医院的人员和护士。信以为真的黄某给肖某转了两年多的钱,数额高达一百三十多万。到了2025年5月20日,肖某才被抓起来。 法院判决认定肖某犯了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书显示,肖某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借钱的实际用途。他通过编造各种理由欺骗黄某,骗走了1344778元。法院认为不能把黄某的过错算进责任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肖某因为犯了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还要罚二十万元。法院还责令他把钱退还给黄某。肖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说自己有坦白和认罪认罚的表现,还觉得一审判得太重了。但法院觉得原判考虑到了他的这些情节已经量刑适当了,所以驳回了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