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皇的权力大到能给帝王和国王加冕,这简直是给他们定调子。下面的教区主教也不是省油的灯,

欧洲中世纪那会儿,谁不说是个黑暗时期呢。虽说那个时候大家嘴里总挂着基督教世界,但其实是那个教在社会、文化甚至政治上占了大便宜,说得难听点,基本就把欧洲给包圆了。教皇的权力大到能给帝王和国王加冕,这简直是给他们定调子。下面的教区主教也不是省油的灯,也敢插手世俗的事儿。到了13世纪那二十年,宗教裁判所算是正式成立了,摆明了就是要干那些镇压异端的脏活儿。这个制度其实是在教皇格列高利九世那时候搭的框架,后来1252年英诺森四世发了个叫《论斩草除根》的命令,算是把这套机器给发动起来了。 裁判所里头的人也不少,有地区主教、审判官、公证人还有随员。最能拍板的还得是审判官,他们大多是教皇钦点的,尤其是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的修士特别吃香。这两个修会在这场运动里出了大力气,好多当过审判官的修士后来都当了教皇。那这个裁判所到底是怎么审案子、杀人的呢?流程是挺严密的。首先它会找那些被怀疑有异端思想的人问话。被抓的人一般是单传或者集体传讯,让他们认错或者交钱赎罪。要是他们不配合或者被别人咬出来了,那就要受更狠的刑。 审讯的时候一点公正都不讲,没有律师帮忙也没观众围观。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只能在审判官的逼问下瞎猜瞎答。在这过程中犯人吃的苦头可多了去了,被关禁闭、吃不饱饭甚至被威胁要命。为了保命或者少受罪,绝大多数人最后都招了供,真正能硬气到底的没几个。裁判所这一套简直就是在演一场没人性的血腥戏码。 这种冷酷的做法时间长了也让人开始怀疑教会的良心跟公正了。基督教的历史里有不少痛苦和压迫的事儿,尤其是裁判所这一块。虽说这一招帮教廷稳住了阵脚巩固了权力,但也把教会的脸面给抹黑了,想洗白也不容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