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十大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那个方案,到了2020年就有了第一批典型案例。如今,中办国办、中新网、住房城乡建设部、内蒙古还有农业农村部都参与进来了。 这次主要是把生态环境部跟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农业农村部凑在了一块,搞了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十大典型案例。 看了这些案例,你会发现覆盖的范围特别广,不光是生态环境和城乡建设,连水资源保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都有了。 这次还有个新突破,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也被纳入进来了。 浙江那边有个公司往安徽宣城非法倒建筑垃圾,当地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公安这些部门配合得特别好,跨省办案还异地索赔,把这种多部门的协同能力给展现出来了。 再看看青海木里矿区非法采矿案,破坏得太严重了。赔偿义务人特别多,赔偿金额达到了50.56亿元,是目前全国最高的了。这事儿发生在高寒高海拔地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特别大。为了让企业不那么为难,办案单位还搞了分期赔付模式。 北京大兴区有个养殖企业违法排废水,受污染的林地面积有4.7万平方米。这边处罚那边索赔一起上,节省了时间成本。这方法对解决赔偿启动慢、调查重复这些老毛病挺有参考价值。 内蒙古赤峰市有个矿业公司违规占森林公园。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期内就开始索赔磋商了,自然资源、林草部门还有政府也都来帮忙。这就形成了多方协同的机制。 除了这十大典型案例,四部门还发了39件参考案例。 到了今年12月26日那天发布这些案例的时候,正好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第十个年头。相关负责人算了笔账说:从2015年12月那时候算起,到今年12月为止,各地一共办了约6.6万件赔偿案子,涉及金额352亿元左右。 下一步还要进一步深化改革,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更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