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人员流动强、道路运输需求集中释放,部分路段车流密集、事故风险上升;叠加冬季低温雨雪、夜间出行增多等因素,道路保畅和运输安全压力更加大。鉴于此,淄博市有关部门以集中统一行动为抓手,将监管力量向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车辆倾斜,力求把风险隐患消除萌芽阶段。 问题上,春运道路运输领域的风险点主要集中两类:一是普通公路通行秩序问题,包括占道经营、标志标线不清、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应急物资配备不足等,易引发拥堵和次生事故;二是运输市场秩序与车辆运行安全问题,尤其是“两客一危”(客运班线、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货车超限超载、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危害更大、影响更广。 原因上,上述问题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结构性特征。春运期间客运需求上升,个别经营主体利益驱动下可能出现无资质经营、违规揽客、疲劳驾驶等行为;货运上,节前保供与节后复工带来运输强度变化,超限超载容易部分收费站周边和干线道路路段聚集;同时,公路附属设施在长期运行中可能出现老化、缺失,如维护更新不及时,在高流量阶段更易放大安全风险。加之道路治理涉及多部门职责交叉,单一部门难以形成全链条闭环,联动执法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现实选择。 影响上,此次行动以“保畅通、控风险、稳秩序”为核心目标,采取普通公路联合巡查与专项执法检查并行的方式,既抓路域环境治理,也盯运输市场和重点车辆监管,体现“抓前端、强过程、严后端”的治理思路。行动期间,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出动人员221人次、执法车辆89辆次;公安交管部门出动人员176人次、执法车辆38辆次;公路事业机构出动人员149人次、作业车辆52辆次。共整治占道经营47起,排查整改公路运营隐患2处、道路交通隐患1处;累计检查危化品运输车辆29辆次、客运车辆31辆次、出租汽车28辆次。查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行为29起、道路交通违法行为243起;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依法以教育纠正为主并实施免罚处理,其中交通运输领域轻微免罚3起、道路交通领域轻微免罚162起。有关数据表明,此次行动对突出违法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兼顾执法尺度与社会效果,有助于稳定运输市场预期,降低拥堵和事故风险。 对策方面,此次集中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普通公路环节,相应机构探索构建“车巡+步巡+视巡”立体监管方式,聚焦国省干线及重点县乡道路,强化路域秩序维护和设施隐患排查,推动标志标线、交安设施、应急物资等关键环节及时整改,提升公路运行的可预见性和抗风险能力。在专项执法环节,各区县(功能区)执法机构与公安交管部门将力量集中投向车流、货流汇聚区域以及超限超载多发路段和重点收费站,围绕非法营运、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开展查处,进一步压缩违法空间。同时,依法落实轻微免罚、以教育纠正为主的措施,有助于引导驾驶人和经营主体强化规则意识,推动治理从“事后处罚”向“源头预防”延伸。 前景上,春运是对城市治理能力和交通保障能力的一次综合检验。随着客货运输向“高频、分散、即时”转变,风险治理更需要常态化联勤联动与数据化精准监管。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动态跟踪春运运行特征,既把集中行动的有效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也重点车辆运行监测、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隐患闭环整改诸上打通链条,推动道路运输治理由“阶段性整治”向“系统性提升”转变,为群众出行和物流保通保畅提供更稳定、更可靠的保障。
春运既是交通运输系统的年度大考,也是检验城市治理能力的重要窗口;淄博市此次联合执法行动说明了部门协同、合力治理的工作成效。在为期40天的春运期间,如何把阶段性成果转化为长效机制、持续提升道路安全管理水平,值得各地借鉴。坚持人民至上、安全第一,才能让群众出行更安全、更顺畅、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