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王忠秋扎根黄河滩区 以法治服务守护12万群众民生

问题——黄河滩区治理涉及生态保护、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等多重目标,但基层落实法律政策时,常面临知晓度低、执行难度大、纠纷频发等问题。作为黄河入鲁第一县,东明县沿黄乡镇滩区新村人口密集,群众的生产生活与水域、堤防和耕地紧密对应的,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涉河矛盾。同时,部分企业在用工管理、安全生产和工伤处置各上合规意识薄弱,若处理不当,容易激化劳资矛盾,影响企业运营和基层稳定。 原因——一方面,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提高,相关法律法规对滩区治理、生态红线和岸线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规定,但基层群众获取法律信息的渠道有限,导致法律条文与实际生产生活之间存理解差距。另一上,基层矛盾往往事实复杂、情绪激烈且时间紧迫,仅靠当事人协商不仅成本高,效果也难以保证;企业则因缺乏专业法律服务或对政策理解不足,容易陷入“被动补救”的困境,加剧纠纷升级。此外,跨部门协作机制不完善,缺乏既懂政策又善于沟通的“桥梁型”人才,也制约了治理效能的发挥。 影响——法治供给不足直接影响滩区群众对治理措施的理解和支持,小矛盾可能演变为大纠纷,甚至阻碍河道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对企业来说,劳资纠纷和合规风险不仅增加赔偿成本和停工损失,还会动摇市场信心,影响就业稳定。从长远看,黄河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若基层缺乏常态化法治宣传和纠纷预防机制,治理将陷入“事后补救”的被动局面,难以实现长期稳定。 对策——针对这些问题,东明县政协委员、东升法律服务所主任王忠秋结合多年法律服务经验,将委员履职与基层法治服务相结合,形成“政策研学—走访摸排—建议推动—普法落地—调解化解”的闭环工作模式。他带领团队定期学习国家和地方关于乡村振兴、黄河保护和社会治理的政策文件,确保精准把握政策方向,并深入沿黄滩区新村和企业一线调研需求。 为破解《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基层落地的难题,他通过走访群众、收集民情,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建设“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在普法方式上,他创新采用“流动法治课堂+文化阵地宣讲”模式,结合“沿着黄河去普法”等活动,深入田间地头讲解与耕作、用水、生态保护和纠纷处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同时,推动沿黄新村建设法治文化墙,将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图解,营造“抬头见法、遇事找法”的氛围。 在矛盾化解上,依托“王忠秋委员助企调解工作室”,他将调解工作从单点服务升级为平台化协作,针对涉河纠纷、邻里矛盾和劳资争议等问题,注重事实核查、法律解释和情绪疏导相结合,并联合人社、司法等部门力量,推动纠纷源头化解。例如,在一家钢结构企业的工伤赔偿争议中,调解团队通过核实事实、解释工伤保险政策并安抚职工情绪,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依法分期支付方案,既减轻了企业压力,也保障了职工权益。 前景——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阶段,基层对“懂政策、懂法律、懂群众”的复合型法治服务需求将持续增长。以委员履职为纽带,将普法宣传、矛盾预防、调解机制与政策落实相结合,有助于将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推动《黄河保护法》等制度在基层“看得见、用得上、落得实”,增强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二是通过规范调解和合规辅导,帮助企业降低用工和生产经营风险,稳定就业和产业链运行;三是构建跨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基层法治共同体,提升黄河滩区治理的韧性和可持续性。

王忠秋的故事生动展现了新时代政协委员的担当。他不仅将法律专业知识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还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和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不断深化。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像王忠秋这样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政协委员,正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他的实践表明,政协委员的价值不在于头衔的光环,而在于用行动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进步贡献力量。这种初心和坚守,值得全社会学习和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