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例:以检察建议推动物业房企规范使用人脸识别

随着人脸识别技术在社会治理中的广泛应用,其带来的个人信息安全隐患日益凸显。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典型案例,深刻反映了当前物业、房地产等企业在人脸信息处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为规范此类企业依法使用生物识别信息提供了重要借鉴。

问题的严重性不容小觑。

重庆市两江新区检察院查处的案件显示,三家物业和房地产企业共计储备人脸信息150万条以上,存在多达20个以上的风险问题。

其中,重庆某科技有限公司单独储备人脸数据超过10万条,相关企业采集的人脸信息通过互联网明文传输,未进行本地化存储,个人敏感信息缺乏加密保护。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企业在采集14岁以下未成年人信息时未取得监护人同意,隐私协议未明确告知数据处理目的和保存期限,普遍存在与第三方数据处理者未签署安全协议等问题。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直接侵害了居民的个人信息权益,威胁了社会公共利益。

问题的根源在于企业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足和监管机制不完善。

一些物业和房地产企业在应用人脸识别技术时,过度采集信息,对数据安全管理缺乏规范流程。

同时,行业层面缺乏统一的规范标准,企业各自为政,监管部门与执法机构之间的协作机制也不够健全。

这种状况下,个人隐私信息面临被泄露、滥用的高风险。

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两江新区检察院建立了创新的协同治理机制。

2023年10月,检察院与网信部门签订协议,建立了技术支撑、信息共享、专项协作工作机制。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邀请网信部门业务专家参与现场检查,借助专业技术力量认定违法违规行为,克服了取证难题。

这一做法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各自的优势,形成了个人信息保护的强大合力。

检察建议成为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抓手。

2025年7月29日,两江新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随后,住建部门不仅对案涉企业进行了依法监管,还向全区物业企业下发了规范通知,从行业层面划定了红线。

规范内容涵盖了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全链条。

通知严格限定应用场景,禁止在业主生活细节监控和私人区域拍摄等非安全管理场景随意使用;健全数据管理制度,要求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系统运维,确保数据仅用于小区安全管理;规范同意获取流程,处理人脸信息必须获得充分知情下的自愿同意,未成年人信息处理需征得监护人同意;严控信息存储时限,采用加密技术存储,期限不超过必要限度,到期自动删除。

这些措施构成了一套完整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整改效果已初步显现。

10月15日,检察机关邀请网信部门专家进行"回头看",确认相关企业已全面整改到位,个人信息安全风险已消除。

这表明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推动行业治理的路径是可行的、有效的。

从更广层面看,这一案例为全国范围内规范物业、房地产等企业使用生物识别信息提供了示范。

人脸信息作为最敏感的个人信息之一,其收集和处置必须遵循更加严格的标准。

当前,随着智慧城市、智能安防建设的推进,人脸识别技术应用越来越广泛,但相应的监管规范仍需进一步完善。

检察机关通过个案办理推动行业治理的做法,有助于形成规范合力,筑牢个人信息安全防线。

在数字化转型加速的今天,生物识别技术应用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和伦理边界。

最高检此次典型案例的发布,不仅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了司法参照,更释放出强化新技术应用法治化监管的明确信号。

如何在便利性与安全性之间寻求平衡,既保障技术创新活力又守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将成为检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