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把名字签在判决书上,这可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儿

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对裁判文书的署名做了明确规范,目的是给司法公正打个地基。前段时间,有网友发现网上有些裁判文书里,审判人员的姓名和案号被打成了“xxx”。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人就出来说话了,把这事儿给讲明白了。他们说,在案件中干活的审判人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他们的名字在网上的文书里不能再这么糊弄过去了,得正大光明地展示出来。 相关负责人把基层法院以前那种做法叫做错误操作,说是因为不熟悉规定才犯的错。他们马上部署各级法院去整改。这一下子就让大家心里有了底,也纠正了实际工作中的毛病。 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这可是咱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裁判文书公开以来,中国裁判文书网这个统一平台已经运行了十年多了。这么多文书公开上网,把司法活动的神秘面纱给揭开了。它不光是普法的教材、法律研究的资源,更是大家监督司法、感受公正的窗口。 最高人民法院这次特意强调文书署名的细节问题,就是要把这层制度做得更扎实、规范更高。法官把名字签在判决书上,这可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儿。首先,这是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的体现。签了名字就意味着法官对自己经手的案子得负责到底。 其次,这也是审判公开原则的必然要求。只有把裁判者的身份也亮出来才算公开彻底。如果把法官名字隐去了,那就是司法权运行中的半透明状态,大家没法监督得透彻。只有公开署名,才能让法官在阳光下接受大家的检验。 最后,这直接关系到司法公信力的构建。敢写自己名字的判决书显得坦荡负责;要是匿名或者隐名的话,公众就容易瞎猜裁判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最高法这次及时纠正错误做法是给隐私保护和必要公开划了条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说为了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要做技术处理。但法官的名字和案号不属于隐私或秘密范畴。 把这些错误纠正过来也是为了遵守“该公开的坚决公开”的原则。这些年法院一直在推进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也挺敏锐挺主动的。 阳光司法的步子只会往前走不会往后退。咱们得让每一份判决书都经得起历史检验,让每位法官都在阳光下干活儿。只有在细节上做好公正工作、把权力晒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攒足老百姓对司法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