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夏末,刚离开美国密西根大学没几周的闻一多,就把这首诗写出来了。他把太阳当成了故乡的邮差,让太阳先把自己的心痛扎了一下,再把自己背回家乡。短短两行诗,就把初离故土的那种撕心裂肺的感觉描绘得特别深刻。太阳就像是一枚刚贴上的邮票,但却贴错了地址,又把游子的还乡梦给退回来了。 这个太阳啊,就像一个冷面裁判一样,只管自己发光,不管别人的心思。诗人用“九曲回肠”四个字,把昼夜颠倒、度日如年的心理状态给具象化了。他问:太阳烘干了小草上的露水,能烘干游子眼里的冷泪吗?这里的风云还有鸟叫声都变得特别凄凉。 其实这就是异乡的感觉吧,在这里没有家乡的味道。他就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度日如年。诗人就说:“就把五年当一天跑完那又何妨?”听起来挺豪迈的,其实就是想骑上太阳绕地球一周,好早点看到家乡。签证、学费、学业和生活这些压力加起来真的让人喘不过气来。 诗人想把太阳变成自己的快递员,每天载着自己绕地球一圈,就能天天看到家乡。这里的太阳和金乌一样,成了他心中故乡的一部分。异国的风光和中国红有什么关系呢?其实这是一种地理上的和解。他觉得门票是零元的思念却是满满的。 爱德华·蒙克笔下的《太阳》常被看作孤独和绝望的象征,而闻一多却借用它来表达自强不息的倔强:太阳无家可归却每天升起;游子漂泊无依却每天仰望。两者看似矛盾却互相补充。 在异国清晨看到那轮红得刺眼的圆盘时,你会明白乡愁就是把眼泪晒成盐粒撒向远方。诗末一句“我的家乡不在地下乃在天上”,像是一封公开信给所有仰望者看:如果现实无法抵达就让心飞向更高处;如果天空太远就把天空当成新的地面。于是每一次抬头都是一次回乡;每一次回乡都让脚下的土地更轻、更远也更辽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