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修复促治理、以对话止伤害——校园欺凌防治探索“修复正义”路径与制度化落点

校园欺凌问题日益成为教育工作者关注的焦点。

传统的惩罚性处理方式往往陷入"一罚了之"的困境,难以从根本上修复受害学生的身心创伤,也无法有效引导施暴者的行为转变。

在这一背景下,修复正义理念为校园欺凌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

修复正义是一种以恢复关系、实现和谐为目标的正义观。

它不同于传统的惩罚性司法,而是通过确认各方责任、促进对话沟通,在抚慰、宽恕与和解中达成正义。

具体到校园欺凌情境,修复正义要求欺凌者、被欺凌者、学校等各方共同参与,承认被欺凌者的权利和需求,鼓励欺凌者承担责任,从而修复伤害、恢复关系,使欺凌双方重新融入学校生活。

在这一过程中,调解者通过营造安全的对话环境,引导各方坦诚交流以达成共识,强调多方沟通、关怀理解和真心悔过。

将修复正义应用于校园欺凌治理具有现实可行性。

从环境条件看,学校具有天然的社区属性。

作为一个微型社会,学校内学生在一年的多数时间内每天都与同一群体相接触,形成了紧密的社交网络。

学生更加在意自己在集体中的同伴评价与个人声望,这使得学校和班级具有很强的凝聚力,完全满足修复正义所需的环境要求。

从人员条件看,学校拥有适合的促进者和调解者。

班主任和教导主任在学生心目中具有天然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感为实施修复性方法提供了必要的领导力。

教师在日常教学中更容易察觉欺凌双方的变化,能够及时促使双方面对面交流,找到问题症结并尝试解决。

在具体应用中,校园欺凌的修复正义实践可分为两个层面。

一是预防层面的预先性实践。

学校应在预防课程或项目中强化修复性理念,培养学生的社交和情感技能,训练学生以尊重和关心的方式解决分歧,预防欺凌事件升级。

学校可根据自身情况在主题班会或道德与法治课中融入符合校园文化、当地风土人情的修复性理念,让学生充分讨论班级中的潜在问题,在教师引导下剖析每一个问题,通过正式的同伴调解来模拟或真正解决问题。

这样既能培养学生的公正感、规范意识和法律意识,也能逐步营造出尊重与愈合的校园文化。

二是处理层面的反应性实践。

当欺凌事件出现后,学校需要尽快构建正式的修复性会议,充分做好参会主体、会议程序、背景调查、调解重点等准备工作。

调解者的权威性是修复性实践顺利开展的关键。

学校应根据欺凌问题的严重程度选择不同的调解者。

对于尚未触法但违反日常行为规范的欺凌问题,可将人员限定在班主任或德育主任、欺凌双方及其家长,使欺凌影响最小化并快速达成协议。

对于触法等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应组建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或类似的安全小组,在会议中完成双方认可的责任划分,确定被欺凌者的身心修复方式和欺凌者的行为矫正方式。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被欺凌者通常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难以在同伴相处中拥有话语权,也很少有机会充分表达自身情绪和感受。

因此在设置修复性程序时,必须格外关注伤害和欺凌双方力量的不平等,给予被欺凌者充分表达意见诉求的权利,通过欺凌者的赔偿和真诚悔过让被欺凌者感受到尊重和抚慰,这是修复正义在校园应用中的重要原则。

校园不仅是传授知识的场所,更是塑造人格的摇篮。

修复正义所倡导的关系重建理念,既是对传统治理方式的补充完善,更是对教育本质的回归。

当校园真正成为理解与包容的沃土,每一株幼苗都将在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