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成为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
部分企业因资金链紧张或经营困难,难以一次性履行债务,若法院机械执行,可能导致企业停摆,甚至引发连锁反应。
茂南区人民法院在调研中发现,传统执行方式虽能保障债权人权益,但往往对被执行人企业造成“二次伤害”,不利于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以茂名市某汽车租赁公司与承租方的纠纷为例,若按判决直接执行,强行拆除商铺夹层,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还可能影响商户正常经营。
茂南法院执行法官并未简单“一刀切”,而是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承租方支付欠款,管理公司收购夹层材料。
这一方案既避免了企业停业,又减少了执行成本,实现了多方共赢。
类似案例在茂南法院并非个例。
深圳市某医疗工程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茂名某贸易公司服务费536万余元。
若法院直接冻结账户,医疗公司的在建项目可能停工,进一步加剧债务危机。
承办法官通过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三期付款协议,并解除财产查封,为企业争取了喘息空间。
医疗公司负责人表示,这一柔性执行措施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最终实现了债务清偿。
茂南法院的高效执行不仅体现在调解环节,更贯穿于案件全过程。
辽宁某建筑工程公司追讨174万余元工程款一案中,法院迅速采取执行措施,确保款项及时到账,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
数据显示,该院通过信用修复机制,已帮助66家企业恢复信用,发出预处罚通知120份,灵活采取“活封活扣”措施467次,显著提升了执行效率。
这一系列举措的背后,是茂南法院对“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深入实践。
该院院长表示,执行工作既要维护法律刚性,也要考虑企业生存发展,通过创新机制在兑现胜诉方权益与保障经济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
未来,茂南法院将继续探索涉企执行“最优解”,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司法智慧。
司法的生命在于公正,司法的价值也在于促进社会发展。
茂南法院的实践启示我们,现代司法不仅要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更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将司法服务融入到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中。
这种以温度彰显力度、以人文体现法治的司法理念,既是对人民利益的尊重,也是对法治精神的深化。
随着改革不断推进,这样的司法实践必将为全国基层法院提供有益借鉴,推动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