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有个老人家在酒店门口不小心摔了一跤,要赔88万呢,酒店说是老人故意碰瓷。现在如果有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在你门口摔了一跤,你得负责任吗?很多人都会想:又不是我推他的,他自己摔的,关我啥事?不过要是情况变一下——比如说老人摔倒前跟你吵过架,而且你又是经营场所的负责人,那责任问题就复杂了。你得负责吗?要负责的话,得赔多少呢?酒店方面不承认责任,说那天客人已经满了,跟李大爷没什么服务关系。门口台阶也按规定做了防滑措施,老人摔伤是他自己不小心。 一审法院仔细看了证据,确认李大爷是在旅店台阶上摔伤的。但是保安没有推搡他。根据侵权责任法中的行为、过错、损害和因果关系来说,保安没有过错,也跟摔伤结果没关系。所以保安不用赔偿。法院也指出李大爷年纪大了,自己应该注意安全,单独出门本来就有风险。不过台阶是旅客必经之地,属于公共场所,酒店作为管理者还是有安全保障责任的。这次李大爷来投宿时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得承担部分责任。最终判决酒店承担50%的责任,赔59656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都上诉了。李大爷觉得酒店应该全责,还拿出了医疗费用、康复费、辅助器械费等证据来证明自己损失巨大。 二审法院觉得安全保障是个法律义务,这也是维护商业秩序和消费者安全的重要一点。就算李大爷没在旅店消费过,只要在管理区域出现过就需要酒店给予合理范围内的保护和帮助。核实情况后发现保安有拦截行为但没直接伤害到老人所以不用担责。酒店没尽到应尽的保护和救助义务需要赔偿大部分费用。 最后二审判决旅店承担70%的责任,赔偿80018.65元还有20000元精神损失费,总共差不多10万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