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有个叫小林的男子,他把父母告到了法院。事情是因为他说自己借了190万给爸妈,催了多次要还,可对方就是不还钱。最后,法院驳回了小林的请求,原因是转账的时候没有备注,也没有借条或其他证明。 最近,广西高院公布了这个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案例,在网上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小林说自己的父母因为生活开销和做生意周转不开,就找他借了钱。他为了帮助家里,就给了他们相应的金额,并且双方口头约定好了这笔钱是借来的。之后,小林因为自己也需要钱用,就多次催促父母还钱,但他们总是找各种借口拖延,一直没还过一分钱。小林实在没有办法了,就把父亲老林、母亲老夏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共同偿还190万多块钱本金和相应的利息。 这次争议的焦点是小林和他的父母之间到底有没有借贷关系。广西贵港市平南县法院认为,认定民间借贷关系需要两个条件:双方有借贷意愿,还有钱已经实际交了出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提供足够证据来证明待证事实存在高度可能性。小林虽然提供了转账记录,但是上面没有注明款项性质,也没有借条或收条作为佐证。所以无法证明他和父母在转账的时候达成了借款合意。 其次,从2012年转钱到2024年这段时间里,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小林要求父母还钱或对方还过钱。这跟一般的民间借贷习惯不太相符。虽然小林的妈妈在2024年2月15日给小林写了一份还款承诺书,但是承诺书上只有她一个人的签名。根据庭审时双方的陈述,小林和妈妈一直住在一起,而爸爸从2018年之后就不在一起生活了,联系也少得很。 所以,这个还款承诺书证明力不强,不能完全证明小林的主张。平南县法院一审驳回了小林的诉讼请求。他不服这个判决结果,就上诉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去了。结果还是维持原判。 法官给我们提了个醒:就算是亲戚之间借钱也最好写个书面协议,把借款金额、利率还有还款期限这些内容都写清楚;通过银行转账或者微信、支付宝付款的时候一定要备注“借款”,并且要保存好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和还款记录等证据。这样才能避免因为举证不足而导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同时呢,亲属之间更要注意沟通交流,搞清楚款项性质。别因为钱财纠纷伤了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