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城市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支持厦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以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为方向,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体系;意见的出台,意味着福建城市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也将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要影响。 当前,福建城市发展既有新机遇,也面临新课题。一方面,区域协调发展仍需深化,城市间联动有待加强;另一方面,城市功能品质需要提升,产业结构也亟须优化升级。实施意见围绕这些关键问题,提出了更系统、更具操作性举措。 区域协调发展上,实施意见提出发挥福州、厦漳泉两大都市圈的带动作用。通过加快福莆宁城际铁路F2、F3线和厦漳泉城际铁路R1线等项目建设,推动城际铁路公交化运营,促进轨道交通延伸,增强两大都市圈的联动。同时,推进教育医疗资源共享、政务服务跨城通办、灾害应急联动和生态环境共治,提升协同效能,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增长极。这些举措有助于减少行政壁垒,促进要素流动,提升区域整体竞争力。 中心城市建设上,实施意见明确各市发展定位。支持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厦门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漳州建设东南沿海绿色智造基地和现代化滨海宜居生态田园都市,泉州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和智造强市。其中,支持厦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开展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说明了对厦门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视。各地差异化定位既立足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也有利于形成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城市体系。 产业发展上,实施意见强调因城施策,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巩固提升制造业支柱产业,培育光电信息、集成电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同时布局未来产业,发展智能建造,积极拓展首发、银发、低空、文旅、海洋等经济,培育消费新场景、新业态。该布局既推动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升级,也为新产业新业态拓展空间,助力形成更具韧性和活力的产业体系。 城市空间品质提升上,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好房子”建设,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和服务水平。加快福州、厦门地铁项目建设,完善公园绿道系统,建设口袋公园,整治背街小巷和小微公共空间,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这些举措聚焦居民日常生活的获得感,更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导向。 基础设施建设上,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地铁项目建设,优化城市道路网结构,加强停车和充电设施建设;同时推动5G、5G-A、千兆光网深度覆盖,统筹算力基础设施和物联感知设施建设,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智化改造,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公共服务上,实施意见提出建设福建“数字人社”就业一体化信息平台,深入实施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推动灵活就业人员更便捷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政策,强化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提升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均衡性与可及性。 城市安全管理上,实施意见强调健全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建筑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实施城镇预制板房屋治理改造行动,推进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房屋设施加固,进一步筑牢城市安全底线,降低运行风险。

城市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让发展更有温度、治理更有精度、生活更有质感。把都市圈协同做强,把绿色低碳与数字化底座夯实,把安全韧性底线守牢,把历史文脉传承好、利用好,才能在新一轮城市竞争与区域协同中形成更稳固的优势。支持厦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传递出清晰信号:现代化不等于同质化,越是加快更新越要珍视城市记忆,让文化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长期动力与精神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