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从信访举报处置情况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4355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9869件次,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
机关对接收的举报线索进行了科学分类和有效处置,共处置问题线索24109件,处置率达98.99%,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责任担当。
在立案查处方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716件,涉及各个层级的党员干部。
其中,立案局级干部60人、处级干部512人、科级干部806人,充分表明反腐败工作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各个层级的违纪违法行为都保持高压态势。
这一数据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处分工作成效显著。
全年处分5759人,其中党纪处分4301人、政务处分1747人。
按职级分布,处分局级干部50人、处级干部406人、科级干部693人、一般干部229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4381人。
这一结构性数据表明,纪检监察机关既严肃查处高级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也重视基层廉政建设,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覆盖的反腐工作格局。
值得关注的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理违纪违法问题时,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实现了从严管理与人文关怀的有机统一。
全年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共14782人次。
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8630人次,占总人次的58.4%,这一比例的提升充分体现了"惩前毖后、治未病"的工作理念,通过早期干预和批评教育,有效防止了问题的进一步扩大。
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924人次,占33.3%;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62人次,占4.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566人次,占3.8%。
这种梯次递进的处理方式,既体现了对违纪行为的严肃态度,也给予了党员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利于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在反腐败工作中,广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这是深化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
全年立案行贿人员450人,其中移送检察机关72人,充分表明机关对行贿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通过查处行贿人员,有效切断了腐败的"供给链",形成了对腐败现象的全方位打击。
年度数据既是反腐成绩单,更是政治生态的晴雨表。
广州通过精准执纪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信号,其探索的"惩治防"联动机制,为特大城市治理提供了有价值的实践样本。
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如何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仍是需要持续解答的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