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安全管理面临新的考验。通河县公安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仅依靠行政处罚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在执法过程中融入更多的教育引导成分。基于这个认识,该局调整了检查策略,将每一次执法检查都转化为一堂安全教育课。 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的现场检查中,民警不再仅限于查看证件、清点库存等常规动作,而是主动向经营者讲解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当发现灭火器虽然压力合格但被上锁时,民警没有直接开具罚单,而是耐心解释其中的安全隐患,强调在紧急情况下快速取用的重要性。这种做法让店主从被动接受检查转变为主动学习安全知识。 产品分类与销售规范是检查的重点。民警在存放区发现某些大型礼花弹被混放在零售区域,这类专业燃放产品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出售给个人消费者。民警通过现场讲解产品等级划分标准,让经营者理解了规定背后的科学依据,随后主动配合将违规产品下架。这一过程中,经营者从"不知道"变成了"明白了",从被动执行变成了主动规范。 检查的范围也延伸到了消费者。当民警发现顾客购买所谓"儿童烟花"时,主动上前进行安全提示,详细说明儿童使用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包括必须有成人看护、远离井盖和易燃物品等具体要求。这种主动的、贴心的提醒让消费者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责任担当,也增强了其安全意识。 从工作机制看,通河公安的做法反映了现代警务管理的新理念。传统的执法模式往往是"发现问题—下达处罚"的单向过程,而新的做法则是"发现问题—分析原因—现场教育—共同解决"的互动过程。这种转变不仅提高了执法的认同度,也大幅提升了安全措施落实效果。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这种警民互动的检查方式有助于构建共同参与的安全防护体系。经营者通过学习规范,成为了安全管理的参与者而非被管理者;消费者通过现场教育,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民警通过耐心讲解,赢得了群众的理解和配合。三方形成合力,使公共安全防线更加牢固。 从前景看,这种做法具有推广价值。在其他行业的监管中,也可以借鉴这一经验,将执法检查与安全教育相融合,形成"执法+教育"的双重效应。这样既能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也能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文化水平。
节日欢庆不能以安全为代价。提前排查隐患、细致讲解规范、压实各方责任,既需要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与耐心宣教,也离不开经营者守法经营与公众自觉配合。通过警民共治,让每次检查都成为风险教育和责任提醒,才能真正将平安融入节日氛围,落实到每个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