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日前宣布,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计划在全省9个设区市48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1196人。
这一举措旨在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投身农村教育事业,进一步提升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
当前,农村教育发展仍面临师资力量不足、人才流失等现实困难。
特岗教师计划作为国家重要的教师补充机制,对缓解农村地区教师短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特岗教师因聘用性质特殊,在待遇保障、职业发展等方面长期存在与公办教师不对等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为此,陕西省此次通知在多个维度强化了特岗教师的权益保障。
在工资待遇方面,县级政府必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正常足额发放,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工资性年收入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
这一规定明确了资金责任划分,防止出现待遇拖欠现象。
生活保障方面也得到了系统规范。
通知要求各地落实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等各项费用,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要求解决周转宿舍等生活设施,妥善处理特岗教师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对于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有保障。
在权益维护方面,通知明确提出对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这一规定打破了特岗教师与公办教师的身份壁垒,为特岗教师提供了平等的职业发展机会。
管理制度方面,通知建立了完善的考核监督机制。
县级教育部门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进行一次考核,市级教育部门每年抽查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服务证书的依据。
同时,对违反聘用合同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确保管理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更为重要的是,通知为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开辟了明确的职业出口。
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
同时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为其继续深造和职业转变提供支持。
这一系列措施充分体现了陕西省对农村教育的重视和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投入。
通过保障待遇、维护权益、明确出口,不仅能够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还能够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形成良性循环。
办好乡村教育,关键在人,关键在稳定的制度供给与可预期的职业发展。
把特岗教师“引得来”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让他们“留得住、干得好、发展有希望”。
以待遇兑现为底线、以规范管理为保障、以入编通道和同等待遇为激励,才能把一项政策的短期增量转化为基层教育的长期质量增量,让更多孩子在家门口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