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通报环卫系统两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涉及虚增人员套取工资、截留收费款项不入账等问题。案件发生在基层环卫站点此公共服务一线末端,既危及公共资金安全,也冲击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公信力,警示意义突出。 问题:公共资金管理在“人”“钱”两端同时失守。通报显示,棠下街原环卫站工作人员李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制作环卫站员工工资表的便利,通过虚增多名非在岗环卫工人、伪造工资表等方式骗取环卫站公款,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另一起案件中,棠下街原环卫站收费员梁某某与棠下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钟某某相互勾连,利用收费与管理环节便利,将环境卫生服务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等收费款项截留不入账,长期共同侵吞环卫站公款;梁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钟某某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案分别发生在工资发放、收费入账等关键环节,暴露出个别岗位权力运行缺少有效制衡。 原因: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不足给违纪违法留下空间。从治理链条看,基层环卫站点人员构成复杂、用工形式多样,若用工台账、考勤核验、工资发放等环节未形成闭环,容易出现“名册与在岗不一致”的管理盲区;收费业务若仍以人工收取、手工对账为主,或票据管理、日清月结、对账复核等机制落不到位,就会给“截留不入账”提供可乘之机。更深层次看,少数人员法纪观念淡薄,把公共资金当成“可操作资源”,并借助熟人关系形成利益链;而单位内部审计、财务复核、岗位轮换与交叉检查不足,外部监管对关键风险点排查不够精准,导致问题长期积累,直至案发集中暴露。 影响:侵蚀民生资金,削弱公共服务效能与社会信任。环卫工作关系市容环境、城市形象和群众生活品质,其资金主要来自财政保障和依法征收的服务性收费,公共属性强。虚增人员骗取工资,会造成财政资金被无效消耗,挤压一线队伍待遇保障和设备更新空间;截留服务费和垃圾处理费,破坏收费秩序与财政、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抬高基层治理成本。更重要的是,环卫站点贴近群众,一旦发生侵吞公款等问题,容易引发群众对收费合理性、服务质量和政府治理能力的质疑,进而影响政策落实与城市治理水平提升。 对策:以“制度+技术+监督”提升基层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与可追溯性。针对“虚增人员”问题,应强化用工管理与工资发放的穿透式核验:完善人员身份、合同、岗位、考勤、工资“五账合一”台账管理,建立在岗核验和定期抽查机制,推动工资发放与实名制考勤、社保缴纳、岗位派工等数据相互印证;对长期不轮岗、长期单人经办的敏感岗位,明确轮岗周期和强制休假要求,形成内部制衡。针对“截留收费”问题,应推动收费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尽可能实现收费渠道线上化、扫码支付和票据电子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当日收取当日入账”,落实收费、复核、入账岗位分离并建立异常预警;同步加强与财政、城管等部门的数据对账和联合检查,对收费规模、入账时点、票据核销开展动态监控。纪检监察机关可结合案件特点开展同类问题整治,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督促主管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前景:从“查处个案”走向“系统治理”,守住城市公共服务底线。此次通报既体现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惩治,也传递出持续整治基层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的导向。随着城市治理数字化水平提升,环卫用工、考勤、装备调度与收费管理具备实现全流程留痕、实时比对的条件。下一步关键在于把制度要求落实到基层末端:压实主管部门主体责任,完善内部控制;加强一线干部职工法纪教育与职业操守建设,推动“不敢腐”的震慑常在、“不能腐”的约束更实、“不想腐”的自觉更强,从源头提升公共资金使用效率与公共服务质量。
这两起案件再次敲响警钟:民生领域的“微腐败”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在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必须完善制度约束,强化监督执纪,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反腐触角延伸到基层末端,才能更好保障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