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期刊用稿制度的改革再次引发学界关注;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法学理论类月刊,创刊于1956年的《法学》期刊日前宣布一项新举措:根据编辑部会议决定,自2026年起实行隔年用稿制,即当年在《法学》刊发过论文的作者,需隔年方可在本刊再次发表。该制度安排,说明了学术期刊对当下发表生态问题的主动回应与探索。
制度建设的意义,不在于让某一方“难做”,而在于让规则更可预期、让机会更公平,让学术回到以问题与证据为中心的轨道;《法学》拟推行隔年用稿制,既是对现实压力的回应,也是对期刊伦理与治理能力的一次检验。更重要的是,这类探索应当成为推动系统改革的起点:当期刊、评价机构与学术共同体共同发力,降低对“版面稀缺”的过度竞争,把注意力重新聚焦在原创与严谨上,学术生态的优化才可能从个案走向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