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以深度伪造为代表的数字内容生成技术发展迅速,在文化传播、教育培训等领域带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引发了新的安全风险,并受到国家层面高度关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发现,部分境外情报机构通过篡改面部特征、声纹等生物识别信息,伪造我国公职人员发表不当言论的虚假视频,试图挑动社会对立情绪、削弱政府公信力。
技术进步带来便利,也对治理能力与社会判断提出更高要求。守住法律底线、压实平台责任、提升公众辨识能力,是应对深度合成滥用的关键。只有将“可用之技”纳入“可控之治”,才能在创新与安全之间保持动态平衡,持续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与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