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春节前后,人员返乡与跨区域流动集中,消费、用工、交通、公共安全等领域需求与风险叠加,各类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青海近期围绕此社会运行特点,继续部署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强调以“抓前端、治未病”为导向,健全专项普法长效机制,推动法治宣传从“活动式”向“常态化、精准化”转变,为节日期间社会平稳有序运行夯实法治基础。 从问题看,节前节后往往呈现“三个集中”:一是人员集中流动带来交通出行、住宿餐饮、烟花爆竹等安全管理压力;二是消费集中释放,产品质量、价格争议、合同履约、预付式消费等纠纷增多;三是用工集中变化,欠薪、工伤、劳动合同争议等劳资矛盾更容易显性化。同时,未成年人假期活动增多,网络沉迷、校园周边安全、家庭监护等问题需要法律与社会协同治理;部分地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也面临更高的宣传引导与依法治理需求。如何让法律知识“看得见、听得懂、用得上”,成为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重要切口。 从原因看,矛盾高发并非偶然:一方面,节日期间交易频次上升、合同关系更加密集,普通群众与小微经营主体证据留存、合同条款理解、维权渠道选择上相对薄弱,容易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另一方面,农民工集中返乡、工程项目季节性停工结算等因素叠加,欠薪与劳资争议进入集中处置期;此外,个别领域安全意识不足、规则意识不强,可能导致“小隐患”演变为“大风险”。因此,在风险暴露前强化普法教育和规则引导,有助于降低纠纷发生率与处置成本。 从影响看,普法工作不仅是法律知识的传播,更是公共秩序与社会预期的塑造。对群众而言,提升常见法律法规知晓率,能够增强依法维权、理性表达诉求、规范参与市场交易的能力;对经营主体而言,明确合规经营边界与责任,有利于减少违法违规成本,稳定市场秩序;对社会治理而言,通过前端宣传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风险处置在源头,可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进而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从对策看,此次部署突出“对象、领域、内容”三项重点,强调分层分类、精准触达。一是聚焦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景,覆盖城乡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商户、企业经营管理者及中小企业、建筑工地和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三新”服务业从业人员、务工返乡农民工,以及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群体,推动普法资源向矛盾易发点、风险易聚集处倾斜。二是聚焦群众关切的“可用之法”,围绕民生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民族宗教事务、特殊群体管理服务、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对应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把普法落到具体问题、具体情境和可操作的权利义务上。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兼顾集中宣传与日常渗透:在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组织“流动讲堂”巡回宣讲,强化网络平台线上覆盖传播,探索“靶向施策”送法入户,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固定阵地与移动载体互补的传播格局。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部署强调以制度化机制保障普法质量,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推动执法、司法、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环节与普法宣传同频共振。通过整合法治资源,围绕岁末年初不同社会热点与群众需求制定差异化策略,做到分级分层分业分类推进,既避免“大水漫灌”,也防止宣传碎片化、走过场,努力把好“宣传关”“教育关”“安全关”,以更高质量的普法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与法治建设。 从前景看,随着社会治理重心持续下移,普法将更强调“精准供给”和“效果导向”。未来一段时期,围绕劳动用工、预付消费、交通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网络空间秩序等领域的法治需求仍将保持高位。以岁末年初为关键窗口期,把普法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基层网格治理等工作统筹联动,有望提升社会治理的协同性与前瞻性,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并为中长期发展目标的良好开局提供支撑。
法治宣传教育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工程。青海此次专项普法行动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表明了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如何创新方式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仍是需要持续探索的课题。(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