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网络侵权案 "说书人土土"诋毁东方甄选被判赔20万元

问题—— 随着短视频、直播等形态迅速发展,涉企业和公众人物的热点议题传播更快、覆盖更广,网络言论边界与侵权风险也随之上升。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该案显示,被告张某自2024年起以“说书人土土”等账号抖音、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快手等平台集中发布涉东方甄选内容——使用较强攻击性措辞——持续对企业进行谩骂、侮辱、贬损,并以煽动性语言制造对立情绪,意图降低企业社会评价。原告曾发布辟谣声明,但对应的言论仍未停止。法院一审判决要求被告在上述账号置顶发布致歉声明不少于7日,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相关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原因—— 从案件呈现的传播链条看,“热点叙事—情绪动员—流量聚集—商业转化”已成为部分账号吸引关注的常见路径。法院在裁判中对此作出提示:通过制造或聚集热点吸引公众关注、强化情绪连接并转化为商业收益,是电商生态中较为成熟的经营方式,但在高效引流的同时,容易滋生偏激表达,甚至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该案审理期间,被告仍密集发布短视频,甚至开展带货直播,并以讲解诉讼进展为噱头引流牟利,深入反映出个别主体在利益驱动下对法律底线的忽视。 影响—— 网络侵权的危害具有“低成本、高扩散、难修复”的特征。一上,不实或侮辱性信息借助算法推荐与社交裂变迅速传播,容易引发跟风围观和二次扩散,放大对企业声誉的损害;另一方面,若侵权内容与商业带货绑定,还可能形成“以争议换流量、以流量换收益”的灰色闭环,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和平台生态。相关背景案例也提示谣言传播的破坏力:此前围绕“东方甄选·贵州行”直播活动,曾有账号发布“向政府部门收取高额宣传费”等不实说法并声称掌握所谓证据,第三方统计显示相关内容阅读量超过430万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由此可见,网络谣言与侮辱诽谤不仅伤及单一主体,也会侵蚀社会信任,增加公共治理成本。 对策—— 依法治理是遏制网络侵权的重要手段。此次判决明确要求多平台账号置顶致歉并承担赔偿责任,表达出对“造谣抹黑、借案引流”行为依法追责的清晰信号。面向更广泛的治理实践,应推动多方协同:其一,内容发布者应增强法治意识与事实核查责任,区分合理批评与人格、名誉侵害,避免用情绪化表达替代证据与逻辑;其二,企业应完善舆情监测与证据固定机制,遭遇侵权及时澄清并依法维权,通过诉讼、平台投诉等方式形成有效震慑;其三,平台应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对侮辱诽谤、虚假信息以及“蹭诉讼热点引流带货”等行为的识别与处置流程,提高对高风险账号和内容的审核、限流与处置效率,畅通权利人维权通道;其四,司法机关可结合新型传播场景持续完善裁判规则与释法说理,明确行为边界,形成更可预期的制度导向。 前景—— 互联网经济的活力离不开清朗的营商环境与健康的舆论生态。随着网络交易、直播带货与内容生产深度融合,围绕“流量变现”的竞争将更趋激烈,侵权风险也更隐蔽、更复杂。可以预期,未来网络侵权治理将呈现“司法规则更清晰、平台责任更具体、社会共治更常态”的趋势:一方面,更多判例将为名誉权保护、赔偿尺度、停止侵害方式等提供指引;另一方面,平台治理将从被动处置逐步转向主动风控,推动内容生态从“唯流量”向“重质量、守底线”转变。对公众而言,提升媒介素养、减少情绪化转发、基于事实参与讨论,也是压缩谣言传播空间的重要环节。

该判决具有示范意义。它表明,在网络空间,任何人都不能以言论自由为由肆意造谣、诽谤他人,企业和个人的名誉权均受法律保护。随着互联网法院涉及的案例不断积累,网络侵权的法律后果将更加清晰,有助于推动网络生态继续规范和健康发展。同时,这也提醒广大网民理性看待网络信息,不盲目跟风传播未经证实的内容。通过法律治理与社会共识共同发力,才能更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促进行业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