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我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加快从探索走向体系化;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已建成2400余个审判组织,包括30个省级法院环资庭、8个中院专门法庭,并配备1.6万名专业干警。这支司法力量的形成,标志着环境资源审判从分散推进迈向系统集成。
生态环保司法保护体系的完善与创新,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转型的重要支撑。人民法院通过专门化、系统化、协同化的审判机制,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更稳定的法治保障,也在司法实践中推动形成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社会共识。随着对应的工作持续深化,将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夯实更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