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监控当成唯一的手段

话说上海那边,最近出了个挺有意思的官司,是在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打的。大概就是有个搞技术的员工,在工位上休息、吃饭,结果被公司用那种又连续警告又累计处罚的手段,给扣上了“严重违纪”的帽子,直接给炒了鱿鱼。这人不服气,先是去仲裁,结果没赢,最后把公司告到了法院,要赔偿金。 监控录像确实拍下来他干活的时候是休息了一会儿,但别的同事也有类似情况却没人管。公司就专门盯着他一个人查,动不动就说他擅离职守、违规用餐,一顿连珠炮似的口头警告升级成书面处分,最后用“累计两次书面警告”的理由把人给开了。 这案子主要就在吵,企业管人的权力到底能伸多远。法院一查发现,这家公司把项目外包完的人集中在一块管,用摄像头盯着加派人巡逻来查考勤。可培训过渡那阵子,公司没把工作标准说清楚,却回头翻旧账审查员工过去的表现,把那些普普通通的小事甚至轻微行为都强行当成违纪处理。 法官就说了,本来员工在工位上吃饭、短暂离开一下,完全可以提醒提醒、教育教育就行了。但这家公司却采取那种事后集中处理、拆分累计升级的招数,其实就是想专门针对个别员工下狠手。这种把正常行为强行和严重违纪挂钩的做法,暴露出公司执行制度时主观随意性太大。 法院最后认定,员工在没活儿干的时候稍微休息、吃口饭,根本没到严重违反纪律的程度。公司用倒查监控和累计处罚的方式解除合同,没事实也没法律依据,这是违法的。这判决给企业提了个醒:管理权不能乱用。企业虽然有自主权,但行使的时候必须讲道理、讲比例,不能瞎扩大解释规章制度,更不能拿严苛追责来代替平时的管理。 这事儿也给企业敲响了警钟:规章制度得定得清楚明白点,别把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归到“严重违纪”里去。管理措施上得多做教育引导和走正当程序的工作,特别是在培训、换岗这种特殊阶段,得给员工留点儿适应的空间。劳动监察部门和行业协会也能帮忙推推科学、人性化的考勤规范指南。 以后职场管理得变一变了,要从以前那种冷冰冰的刚性约束变成现在的弹性规范。企业得在制度里多留点人情味儿,尊重员工基本的生理需求和休息权益,别把监控当成唯一的手段。未来搞劳动关系治理得注重合理和包容,别光盯着控制不放。 只有企业把理性和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劳动者也在合理范围内守规矩,大家才能一起把这个职场环境搞好。这不仅仅是法律裁判传递的信号,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